业内观察

  • 当前位置:首页
  • 业内观察

国家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巡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时间:2017-06-23

  2015年以来,在南宁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政管办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南宁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全力推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县一体化整合建设工作,从交易平台整合、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电子化交易等方面入手,着力构建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及监管新模式,整合改革成效进一步显现。

  一、以平台整合为主线,构建“1拖6”市县一体化交易平台体系

  南宁市整合了南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市土地出让服务中心、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的交易业务,新组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5年8月31日,市级公共资源统一交易平台正式运行,建立了较规范的统一交易场所。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平台建设,搭建统一、规范、公开、公平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一)整合建立市县一体化交易平台,形成“市级交易平台+6个分支机构”的“1拖6”全市统一交易平台新格局。

  按国家、自治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的有关要求,南宁市根据实际,将6个县(区)原有交易市场整合为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分支机构;其他各城区、开发区不再设立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分支机构,各类交易项目全部进入市级统一交易平台集中交易。在全市范围内建成统一规范的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形成了“市级交易平台+6个分支机构”的“1拖6”全市统一交易平台新格局,实现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由分散交易向集中规范交易的根本性转变。6个分支机构将在今年6月前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

  (二)加强协调,理顺市级平台与分支机构的职责定位。

  协调编制管理部门,在达成共识基础上,设立市级交易平台分支机构的6个县(区)推行“一委一办一中心”的管理体制,由各县(区)政务办负责本辖区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将公共资源交易纳入政务服务管理范畴,形成了市县(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同时,设立分支机构的6个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管理体制上,其人、财、物等仍由本县区管理,确保县级交易平台整合完善工作有效推进;在运行机制上,实现“六个统一”,即在市级交易平台的统一框架下,市级平台与各分支机构实行“统一交易平台、统一制度规则、统一交易目录、统一信息系统、统一专家管理、统一监管体制”的运行机制。

  二、加强绩效目标考核,确保市县“平台之外无交易”

  印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目录,将交易项目“应进必进”纳入全市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考核目标,加强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公室每年组织两次对全市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的检查,确保市县“平台之外无交易”。2016年,全市公共资源集中交易项目9582项,交易总金额1391.03亿元(占全自治区集中交易总金额的37.4%),节约总金额151.17亿元,增收总金额1.04亿元。

  三、大力推进交易电子化,深化大数据分析应用

  南宁市在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之初就确定了“电子化交易+统一监管”的模式,市级交易平台在硬件、软件的建设上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来建设,实现公共资源全流程、全项目的电子化交易。

  (一)制定出台电子化交易规则,提高评标质量和效率。

  市行业主管部门修订发布招标文件范本,出台相关文件,全面推行建设工程项目电子招标投标。同时,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提供标准的招标文件范本,招标人只能“填空”,不能“出题”。在抽取评标专家环节,设置了完善的抽取机制,能自动筛除与项目利益相关的专家。对于串标行为,平台电子评标系统对标书进行“体检”,可查出标书不平衡报价、非正常雷同等问题,减少串标、评标专家滥用自由裁量权等现象发生,使交易行为更加公正、透明、规范。

  (二)综合施策,强力推动电子化交易。

  在制度上,明确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类施工、监理项目,必须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在手段上,明确要求未实行电子招标投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类施工、监理项目,不能进入市级交易平台及各分支机构交易。目前,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类施工、监理项目,已全部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交易。

  所有进场交易项目在关键节点上均实现了电子化管理,产权交易电子竞价系统运行良好,政府采购类项目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进一步完善,使用效果显著。从源头上防范敏感信息泄密,有效遏制围标、串标现象发生,确保交易活动在阳光下进行。

  (三)构建市县“一张网”,深化大数据分析应用。

  依托市级交易平台,构建全市统一、终端覆盖各分支机构的公共服务、交易执行和综合监管平台系统。同时实现了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互联互通。

  适应“互联网+”趋势,运用大数据理念,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平台。一是创新平台服务。针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交易主体数据等进行深度、动态、多角度、多维度统计挖掘分析,为各方全面了解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情况提供可视化展示;二是强化行业监管。通过大数据深度分析挖掘技术的应用,实行科学、精准、高效的智能化监管,有效提高交易过程中问题研判的效率和精准度。目前,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交易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的问题线索共40多个,已移交相关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三是驱动智能预测。借助于大数据的分析方法与流程,作出较为精准的预测、预警,为把握市场动态、预测行业趋势和研判经济形势等提供数据支撑,实现为决策服务的目的。大数据平台系统的建设运行,对于有效加强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力度、完善信用评价体系、确保交易活动公平公正,同时对于进一步分析南宁市行业发展形势、促进政府宏观决策等方面,均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四、推动市县远程异地评标,实现专家资源共享

  为提高交易工作效率,有效降低交易成本,解决县区评标评审专家缺乏等问题,市级交易平台推动建设了市县一体化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实现了市级平台和各分支机构的房建及市政类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扩大了专家资源,保证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目前,市级平台与上林县分支机构已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其他5个分支机构也将在2017年6月底前实现市县远程异地评标。

  五、推进“放管服”改革,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为进一步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2016年南宁市印发相关《通知》规定,凡进入市公共资源统一交易平台(含分支机构)交易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支持企业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保函方式作为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从2016年6月实行保函制度以来,投标人采用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共1.58亿元,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目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全部取消各项服务收费。

  六、建立惩戒机制,营造良好信用市场环境

  南宁市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的同时,注重在市县一体化交易平台上倡导合法、诚信交易氛围。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建立进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参与交易活动各方主体的基本信息数据库。与各行业主管部门联动,对投标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纠正,对评标专家不遵守评标秩序等行为进行曝光、警示或限制参与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加大交易信息公开力度,实现各类交易信息公开的全覆盖,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