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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前能签订技术协议吗?

  •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时间:2017-03-16

  某技术先进、功能复杂的大型非标机械设备,不同供应商的同类设备的综合性能、技术指标、自动化控制等各具特点。某招标人近期拟建设某产品生产线,该大型设备是生产线的核心组成。为了采购该大型机械设备,招标人已经根据自身需求编制出通用性招标技术文件和生产大纲。

  但是,招标人希望投标文件不但能响应招标文件,更希望能充分反映各供应商设备的独特优势,并在投标文件中详细描述各自设备详细情况和针对招标人需求的专门设计。为此,招标人希望在招标前与各家投标人签技术协议、锁定投标设备详细要求,然后再进行招标投标、择优中标。这样的做法可行吗?

  采购技术复杂的大型非标机械设备,招标前签订技术协议、锁定投标详细要求,具有以下优点:

  1.提前签订技术协议,可以准确、详细、针对性地确定各投标方案的技术细节、供货范围和整体方案等,避免了今后评标定标、合同谈判、合同执行时产生模糊、歧义的风险,保护签约双方的合法权益;

  2.签订技术协议后,招标技术文件编制时只需要考虑招标人的基本要求和条件,招标技术要求无需权衡兼顾各家设备技术特点和非歧视性之间的矛盾,可降低招标文件的编制周期和工作量;

  3.前期进行充分技术交流后,招标人已经对投标设备有详细了解,可简化评标时技术评议、澄清等过程工作,提高评标效率和准确性,降低评标风险。

  4.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的准备更充分、完善,更具有针对性。

  但是,招标前签订技术协议具有一定的风险。具体包括:

  1.相关政策法规并未确立技术协议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法律效力。投标人可以在最终投标文件中修改或违反已经签订技术协议,甚至宣布技术协议无效;

  2.与不同投标人签订的技术协议内容和方案的不同,可能导致投标人之间不公平竞争或歧视性的产生。

  3.招标人可能将倾向性意图带入技术协议。投标人也可能以技术协议经双方确认,自己投标报价最低而不接受落标的结果。此外,投标人还可能对评标委员会技术评议结果提出异议(投标人可以申诉,本来自己技术方案可以更好,只是受限于提前签订的技术协议)。

  招标前签订技术协议的做法应当以稳妥为前提,谨慎操作:

  1.招标前签订技术协议时,应当确定投标人业信誉良好、具有长期合作意向。双方应当明确,投标人承诺技术协议作为最终投标方案基础、最低价不是中标保证;招标人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确保公正、合理。

  2.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和评标标准最大可能兼容各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和技术细节,确保评标过程公平、公正。

  3.投标人将签字版的技术协议附在投标文件之中。投标文件对技术协议进行的任何修改和变更,投标人应当详细列举变更前后的区别。

    作者:王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