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价中标的是是非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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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价中标是貌似善举的恶行

    激励人性中贪婪的方式,主要是两种:一种是高卖,另外一种是低买。如果有第三种,那么就是沉浸在不可思议的低买同时高卖的梦想中。

  让我们观察身边比比皆是的例子。

  例如炒股者,甚少有对公司业务和估值感兴趣的,绝大多数交易行为是指着在地板价买、在天空价卖,并且坚信只要敲击键盘,仅凭借智慧就足以致富。金融体系有许多功能,但看起来现代金融体系在嬗变中暴露了其致命的三个特点:一是逐渐脱离了实体经济,二是大幅浓缩了时间和空间,三是迅捷实现了财富的集中和转移。

  例如文玩者,许多戏剧性的案件显示,一些人在地摊上花少量钱财低买,然后怀着侥幸之心,相信所谓鉴定专家天花乱坠的估值,更相信中介许诺的天价拍卖梦想,然后落入圈套中。一方明知自己地摊低买,另一方许诺天价高卖,两方都是远离了文化趣味的相互欺骗的低劣骗子。

  例如在电商上淘宝贝,许多消费者对有品质保障的商品的基本价格,其实是有心理估量的,但面对低价诱惑,贪欲促其弱化甚至丧失了理性——一种通常黄豆不会比黄金贵、不会比黄土便宜的基本理性。以为电商、平台商可以零成本提供商品和服务,这几乎就是在尝试以黄土价购买黄金。结果如何?要么平台渐渐消亡,要么假冒伪劣充斥,最终商品和服务提供商、中介流通商和消费者之间并未形成良性的、可信的商业信用。有些平台商已存在多年,号称商户百万千万,却迄今没有任何商家脱颖而出,都是苦苦挣扎。

  这些仅是乱象中企业和最终用户之间的关系,从零团费旅游到零钱换豪宅不胜枚举,缺乏监管的过度竞争,也折射在企业之间的无序竞争之中,其中最为典型的是所谓最低价中标机制。我遇到不少企业家对此深恶痛绝、不少企业因此陷入困境。

  例如,目前地方政府和国企的招投标中,大量以最低价中标的方式进行,这种做法的初衷是为了防范腐败和利益输送。但在苛严问责和无序竞争的背景下,政府和企业倾向于国有企业去投标,避免和外企私企往来,以免说不清道不明。最低价中标变成了楚河汉界壁垒森严的划界,不利于混合所有制,反而使得国有和非国有彼此隔阂。

  例如,在通常最低价中标的竞争中,带来了良者退出和劣者胡来的困局。如果仅考虑价格,而不考虑投标者的信用、有质量保障的商品或服务的合理成本和利润,不考虑后续的履约和售后,那么最低价中标就足以导致市场秩序癌变。

  一是招投标的异化,量身定制的招标、你来我往的陪标逐渐流行;二是最低价中标者在履约时花样百出,有的在履约中拖沓,突然停止,甚至占场不撤,要求追加预算;三是最缺乏底线的中标者可能公然提供难以达标的设备、商品或服务,当甲方表达不满时,中标方往往直截了当地回复说,如此低价,只能如此低质。

  最低价中标迫使政府和企业之间、企业和企业之间罔顾契约精神,企业无法对研发创新产生兴趣,只能挣扎着活在当下。

  例如,最低价中标还带来复杂的社会问题。这集中体现在基建和地产行业。最低价中标往往使承建商无利可图甚至赔本吆喝,承建商的应对手段往往是工程停建、恶意拖欠薪酬等。最低价中标往往从单纯的经济纠纷,发酵成社会问题。更为可怕的则是政府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的最低价中标,使许多药品一入采购目录,便宣告其“死亡”。

  例如,最低价中标已惨烈地蔓延到海外,中资企业往往恶性竞争,却忽视了海外对中标者严厉的履约要求,忽视了企业的合理利益诉求,甚至损害了中国企业和产品的形象。我们近年来经常看到中资企业竞标成功却最终巨亏的例子。如果走出去意味着更多的海外工程陷入了最低价中标的泥潭,那么结局让人不寒而栗。

  正常的价格,是对他人创新和劳动的一种尊重,同时也是对自身的尊重。畸形的价格折射出畸形的供求关系、法治环境和信用缺失。最低价中标,本意似乎是好的,但却逐渐腐蚀了中国制造业追求品质、勇于创新和形成适当的行业集中度的土壤,也使政府和国企以此作为名义合规的护身符,而不考虑实际履约的可能性和相应后果,使得在中国经济增速逐步下行、百业萎缩为特征的今日,价格没有最低,只有更低。

  一个几乎以低价为唯一竞争尺度的社会,只有你死我活,没有你帮我扶。这种机制,究竟是善举还是恶行?

      (钟伟 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