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切实用好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发。
《通知》指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担数据交换、资源共享、信息公开等公共服务功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为切实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中的重要作用,《通知》就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有关工作做了如下七项指示:一是做好信息上传和数据共享;二是优化数据采集上传渠道;三是加快应用统一交易标识码;四是统一平台名称标识;五是优化平台服务功能;六是强化运行安全保障;七是加大监督考核力度。
需要注意的是,在优化数据采集上传渠道方面,《通知》指出: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与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论合并建设还是分开建设的,均应当确保相关交易信息数据按照有关规定同步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信息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协会近期将组成若干技术组,分赴各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数据采集上传通道进行升级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