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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回顾]拉清单看进展 招投标规定清理工作不容乐观

  •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时间:2016-06-23

  今天,我们来看一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这项工作的进展。我们不打算做长篇大论、面面俱到的总结,而是想从一个侧面切入,窥一斑而见全豹。

  去年春天,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的意见》规定,实行目录管理,各地清理后保留的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进行汇编,拟订目录,向社会公布。今年年初,七部门又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在今年6月30日前将经清理后拟定的本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包括省、市、县三级)及其有关部门制发的现行有效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通过省级人民政府网站或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和政府法制工作机构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未列入目录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监管依据。

  那么,这项工作完成情况如何呢?

  有一个网站编辑反映,他在搜集各地的招投标规定时,本打算先找到这个目录清单,再顺藤摸瓜把这些规章和文件搜集全,可他搜遍了各省的政府和部门网站,发现没有几个省公布了这样的目录清单,仅有的几个省也只是给出一个简单的清单,没有规章和文件的全文。

  我们掌握的情况,完成这项工作的不超过五个省市,它们是:北京、山东、贵州、河北。虽然给出的只是一个简单的表格,查找起来也不太方便,但毕竟有所行动,聊胜于无。

  其实,实行目录管理只是七部门《意见》中的一项任务而已,其他任务还有建立定期清理机制、推进信息公开、完善规定审查和后评估机制等,目录管理完成到这个程度,其他任务恐怕也不能乐观。可以说,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仍然任重道远。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对全国范围内招标投标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多次清理,也修改或废止了一大批不符合上位法、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可这项工作为什么至今仍然进展缓慢、屡有反复呢?根本原因无非是利益在作祟,是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从中作梗,而李克强总理说过,“现在触动利益往往比触及灵魂还难。”如此看来,目前清理工作出现如此局面也就不奇怪了。

  面对此种局面,我们既要触及灵魂,更要触动利益。触及灵魂就是要继续宣传和强调,清理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对于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的重要意义,努力提高思想认识,让其尽量从灵魂深处主动产生行动的欲望。触动利益就是要采取行政、司法等各种手段打破既有利益格局,对于有关地方和部门以“红头文件”设置行政许可,限制市场竞争,以及违法实施行业保护和地区封锁,并拒不纠正的,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处理。

  在信息化的今天,触及灵魂、触动利益的最好手段恐怕还是公开化和信息化。借助于信息网络和电子招投标三大平台,既可以把清理规范招标投标规定的过程公开,也可以把清理规范的结果公开,把一切都暴露在阳光下,接受社会的监督,让拖延、阻挠清理规范工作的做法难以得逞。

  事实上,七部门《意见》也是这样要求的。《意见》规定,各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电子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以及有关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上建立招标投标有关规定投诉举报栏目,便于市场主体以及社会公众在线提出咨询和有关意见建议。清理规范的结果,应该在本级电子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向社会公开。下一步,将大力推进电子招标投标,构建招标投标信息共享网络。支持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尽快投入运营。依托该平台,统一发布全国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信息。

  我们希望,下一次拉清单的时候,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这项工作能有一个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