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动向

  •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动向

全国代理机构检查陆续启动

  •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
  • 时间:2016-06-01

  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各地将陆续开展2016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目前,已有8个省份率先公布检查方案,其中3个省份已开始检查,另外5省份将于6月1日起进入自查阶段。

  据《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调查,截至5月29日,江苏、青海、河北、宁夏、贵州、湖北、山东、重庆等8个省份正式公布检查方案或相关信息。

  从检查时间看,有3个省份目前已率先启动检查工作。其中,江苏省开始最早,从4月开始,至8月底结束。其次是青海省,从5月开始,至7月底结束。再次是河北省,从5月下旬开始,至10月中旬结束。此外,山东等5个省份的检查启动时间都和财政部对中央本级的检查时间保持同步,将于6月1日起进入自查阶段,并于10月底结束。

  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此次检查各省(区、市)可自行确定检查代理机构的数量,但检查比率不得低于本省(区、市)代理机构总量的10%,检查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20家;代理机构总量不足20家的地区,应对本省(区、市)所有代理机构进行检查。按此要求,各省也明确了检查代理机构的数量。其中,江苏省和青海省的检查比例较高。江苏省规定,2016年度按照不低于本地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总量的50%的比例开展检查。该省《2016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数量安排表》显示,全省现有代理机构数量为366家,2015年已检查数量为63家,今年拟检查数量达180家。青海省也将检查范围设定为:省级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总量50%的比例随机抽取,市(州)县级按照不低于本地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50%的比例开展检查,少于5个项目的市(州)县按规定全部列入检查范围。此外,山东省将随机抽取70家代理机构进行检查,其中省级抽取6家,包括3家省外分支机构,除青岛外16个地市分别抽取1-12家不等;贵州省将随机抽取38家省内代理机构、5家省外代理机构以及部分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进行检查;湖北省本次检查安排省本级、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咸宁市、荆门市6个地方进行,共计检查30家代理机构。

  在抽取代理机构的具体要求方面,山东的做法更有针对性。该省明确了此次检查代理机构抽取的重点,除实力较强,具有一定规模;代理货物服务项目数量较多,市场份额较大;发生质疑、投诉、举报较多,2015年度发生有效投诉等代理机构外,山东此次特别强调要重点抽取具有一定专业化水平,能够承担政府购买服务采购、PPP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此举也将有效促进政府购买服务采购改革和推广PPP模式更好地落实,进一步推动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

  此外,各省还强调了检查的工作纪律等要求。其中,江苏省特别提出,省财政厅将视各地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对检查不严,标准不高,检查走过场的,要求及时纠正,责令整改。这也将在很大程度上确保检查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