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SME)不仅对各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良多,同时也能有效地解决就业问题。在欧洲,中小企业可谓是经济的脊梁,欧盟中小企业约有2080万家,这些企业占据了欧盟企业总数的99.8%,为欧盟贡献了超过一半的GDP。正因如此,扶持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也一直是欧盟公共政策制定者关注的重点,尤其在此次欧盟公共采购政策改革中,如何让中小企业更便捷地进入公共采购领域成了各方努力地方向。
中小企业:欧洲经济的脊梁
2009-2011年间,欧盟门槛价以上56%的公共采购合同被授予了欧盟的中小企业,这些合同总价值约占公共采购市场份额的29%,当然,这些数据还是略低于之前三年(2006-2008年)的数据表现。在欧盟内部的不同成员国,中小企业参与公共采购的份额也不尽相同,若从欧盟成员国中小企业赢得公共采购合同的数量来看,希腊约有84%的公共采购合同被授予了中小企业,这一数据在西班牙仅为44%。在中小企业获得公共采购合同的总价值上,各成员国间的数据也显示出明显的差异性,在葡萄牙,中小企业获得的全部采购合同规模仅占总价值的19%,这一数据在希腊却能达到78%。
相比较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在公共采购领域,中小企业的力量或多或少是被忽视的。2009-2011年间,欧盟中小企业授予的合同份额(29%)是低于预期的,公共采购能为欧盟经济产生重要影响,其巨大的采购规模对许多欧盟企业来说都充满了诱惑力。然而,规模较小的经济体在参与公共采购合同竞标时却常会遇到阻碍,考虑到中小企业在欧洲国民经济中发挥的巨大作用,如果在公共采购中按照中小企业在商业经济中的总价值与总产值合理分配其中标数量,中小企业年均被授予的采购合同份额预计会达到58%。
多重因素影响中小企业参与公共采购
欧盟中小企业在公共采市场中获得采购合同的多寡,实际上受到诸多因素的牵绊与影响。其中,公共合同的价值是影响其参与竞争的主要因素之一。对于总价值较大的合同,中小企业似乎很难在与大企业竞争中成为最终的赢家,这个中小企业难以逾越的门槛大约是6万欧元。当然,合同价值对中小企业参与竞标的副作用在总价较低的采购合同中很难被察觉。
其他影响中小企业参与公共采购合同竞标的因素还包括:一是合同的类型,中小企业获得门槛价以上供应合同的比例甚至要远低于其获得公共工程合同的比例。二是在货物或服务部门,中小企业在供应商品方面通常只是个小角色,仅能获得这类采购合同总值的16%,但在“其他制造业”领域,中小企业能获得57%的采购合同。在其他包括机械设备的供应、医疗产品、建筑、商业服务于其他服务这五个领域中,中小企业获得采购合同的价值平均分布在25%-32%。三是受采购人类型的影响,在欧盟内部,区域政府、地方政府与地方机构会将更多的合同授予中小企业,这个比例高达37%,而公用事业单位将采购合同授予中小企业的比例较低,仅为15%。四是招标程序的选择,在采购中使用谈判程序,中小企业获得采购合同的机会要低很多,仅为19%,在采用公开程序或限制性程序进行采购时,中小企业最终成为中标人的机会要高很多,约29%;五是市场的聚焦效应。联合采购似乎对中小企业获得采购合同有着重大的负面影响,即便在合同价值相同的情况下,这重负面影响仍然存在,然而,框架协议似乎不会对中小企业获得采购合同的结果产生影响。
新规则为中小企业拓宽公共采购之路
新修订的《欧盟公共采购指令》无疑为中小企业更便捷地参与欧盟公共采购招标带来了福音。新规则下,缔约机构可以将项目分成几个子包再进行招标,中小企业中标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不仅如此,新指令不允许在招标程序中过分限制竞标企业的年营业额,同时对企业递交投标文件的规定有所简化,这些改变将促使更多的中小企业和创新企业参与公共采购。
欧盟公共采购改革预计会带来一些巨大变化,那些受财务能力制约的小企业将会有更多竞标机会。在过去,由于采购项目在招标时,也许会作出明确限制,仅允许年营业额很高的企业参与竞标,这使得小企业常被排除在外,这样的情形甚至会常发生在采购规模不是很大的项目中。在未来,采购项目若对竞标人年营业额作出限制,则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两倍。这也意味着缔约机构有义务接受所有财务状况充裕的竞标企业,中小企业无疑会收益其中。
由于新规则明确金额较大的采购合同可被分割成不同子包,这将有助于更多中小企业参与竞标,如果缔约机构不愿意将规模较大合同进行分包,则需要为其所作所为给出合理解释。
在过去,中小企业在参与欧盟公共采购时常会因需要提供大量证明或相关文件而焦头烂额,比如他们需要填写各种表格证明自己满足例外条款,或是要证明企业按时纳税且有充足的财力保证等等。为了减轻竞标者的管理压力,同时方便缔约机构审核,新指令在资格预审阶段引入欧盟单一采购文件(ESPD),由竞标者主动提交自我申明,企业在赢得标的后才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尽管在未来,当电子化采购解决方案得以全面实施,企业当下需要递交的证明能被实时通过网络进行查验,ESPD仍然能在企业参与欧洲各地的公共采购竞标时,扮演着“商业护照”的角色。
根据新修订的公共采购指令,中小企业将会有更多机会参与欧盟的国防与安全合同招标。向欧盟内部市场开放国防采购将大为增加这一领域的科技与工业竞争力。在过去,欧盟国防市场的持续分裂导致了一系列不必要的后果,包括功能与组织重叠、支出的重复发生等。总的来说,欧盟的国防工业缺乏必要的规模经济,领域中的关键技术与自治能力也有缺失风险。
《欧盟国防与安全合同指令》(2009/81/E)对成员国在以防御为目的采购武器、弹药及战争物品(以及战争相关的工程与服务)的相关事项作出规定,同时明确了以维护安全为目标采购敏感物资、工程与服务的规则、这些规则需要符合国防采购的特殊性、敏感性与复杂性。
指令包含许多创新内容,确保欧盟国防和安全市场的特需采购。其中包括缔约当局有责任将价值较高的采购项目进行分包,为中小企业在国防与安全领域开放供应链并创造更多的竞标机会。
2013年底,欧盟委员会特别强调了“中小企业进入跨国市场的重要性”,明确要“充分利用欧盟法律提供的分包规则”,欧委会“也将为中小企业进入欧盟各成员国开放供应链进行更多的调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