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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两新”政策总体进展成效有关情况
9月23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总体进展成效。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赵辰昕、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赵长胜、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市场司司长彭立峰出席发布会,介绍“两新”工作进展成效,并就“两新”工作重大意义、回收循环利用行动、“两新”政策落实与动态调整、财政资金保障与监管、财政资金兑付、加大设备更新融资支持力度等方面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研室主任、委新闻发言人金贤东主持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赵辰昕在会上表示,“两新”工作与节能降碳、绿色转型工作紧密结合,推动先进产能持续提升,高质量消费品更多进入人民群众的生活。可从以下几点反映:一是将节能降碳改造作为设备更新的重要支持领域。二是将提高能效水平作为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要鼓励方向。三是将先进能耗排放水平作为标准提升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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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这类项目应公开招标
为落实《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696号)及《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16〕25号)关于改革食盐储备制度有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原轻工业部等部门1991年印发的《国家储备食盐管理办法》(轻盐〔1991〕9号)进行了修订,并形成《国家食盐储备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稿》共六章二十四条,明确了国家食盐储备管理、应急供应、储备调用、绩效管理与监督等内容。关于储备管理,《征求意见稿》新增了“省(区、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原则上应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本地区政府食盐储备承储企业,并将招标结果公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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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加强招投标服务监管招标人自行制定定标规则确定中标人
9月23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加强招投标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招投标评审要求、加强招标投标过程服务监督、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专家管理等四个方面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监管。《通知》明确,全面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依法落实招标人自主权,实施招标计划公示制度,优化资格审查办法,落实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义务,规范招标人代表选派,大力推行“评定分离”。强调,鼓励招标人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厘清专家评标和招标人定标的职责定位,招标人自行制定定标规则并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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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发布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9月23日,为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工作,优化提升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浙江省水利厅制定《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水利行业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评标专家。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通知》主要内容包括:明确监管职责、明确监管权限、规范招标行为、加快推进智慧监管、实行统一的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建立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业绩库、加强履约信用管理、加强投诉和举报处理、加强部门协同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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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发布的通知》
9月26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发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发布主体、适用范围、发布内容、发布方式等内容。在山西省范围实施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应当在项目的首个招标公告发布30日前公开发布项目的招标计划。工程建设项目如有调整,应当及时变更招标计划,招标计划变更时间不得晚于招标公告发布前5日。对因不可预见等原因急需开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经项目对应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可以不发布招标计划。招标计划信息主要包括:项目代码、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地点、项目总投资、招标内容、招标项目类型、招标方式、招标人名称、发布单位、行政监督部门、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招标计划发布日期等。2024年12月1日起,山西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要全部发布招标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