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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6月发布会:在各行业领域全面推广电子招标投标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6月份新闻发布会。在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纾困发展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表示,持续破除隐性门槛。清理招投标领域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监督招标人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在各行业领域全面推广电子招标投标,积极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为中小企业参与招投标提供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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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扩大工程电子招投标范围
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扩大工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类型和范围,实现工程项目招投标业务全流程在线办理等具体内容。关于扩大工程电子招投标范围,《通知》要求增加电子招投标项目类型,拓展领域范围,实现电子文件收集、远程视频开标评标。完善招投标管理,通过数字化方式规范管理,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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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可对投标人获得的优质工程奖项设定合理加分项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其中明确,工程质量、交付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招标人可对投标人获得的优质工程奖项设定合理加分项。同时提出,严格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有关限额和退还规定,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在优化市场营商环境方面,《措施》提出推行“评定分离”和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招标控制价应按照国家、省有关计价规定编制,鼓励发包人对价格风险进行合理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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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7月1日起实行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
近日,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实施意见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勘察设计项目评定分离工作(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榕建筑〔2021〕2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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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超5万平方米新建小区物业须公开招投标
从沧州市住建局获悉,近日,沧州市出台《沧州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后,沧州市新建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建设单位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以招投标方式进入,开发建设单位不能擅自决定物业服务企业。《办法》中提到,对于总建筑面积(指在建设用地范围内单栋或多栋建筑物地面以上及地面以下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包含使用面积和公摊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建设单位,开发建设单位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时,必须采用招投标方式,且要在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前完成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