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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行业一周要闻(6月07日-6月12日)

  •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时间:2022-06-14

  NO.1

  《房屋建筑统一编码与基本属性数据标准》7月1日起实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公告,批准《房屋建筑统一编码与基本属性数据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496-2022,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行业标准《房屋代码编码标准》(JGJ/T246-2012)同时废止。《标准》主要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编码规则、基本属性4项技术内容,适用于房屋建筑编码、基本属性采集、数据处理和信息共享应用,不适用于构筑物。

  NO.2

  四川:推行“评定分离”和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

  6月1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该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措施中明确,推行“评定分离”和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招标控制价应按照国家、省有关计价规定编制,鼓励发包人对价格风险进行合理分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不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1%。工程项目已提供履约担保或竣工前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对工程质量、交付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招标人可对投标人获得的优质工程奖项设定合理加分项。

  NO.3

  《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6月10日,河北雄安新区印发了《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此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据悉,该办法适用于,在河北雄安新区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以及其他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认定部门为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各行业主管部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管理部门为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各认定部门根据所属行业对应的失信认定标准对市场主体进行认定,并对其认定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责。需在招标投标领域对其实施联合惩戒的,应按照暂行办法将认定书抄送新区公共服务局备案,新区公共服务局负责按照认定书的惩戒要求对市场主体在招标投标领域实施惩戒。

  NO.4

  湖南出台农业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6月10日发布通知,印发《湖南省农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在监督管理方面,办法提出,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招标投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省级农业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强化农业工程建设市场主体及其执(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标投标中的运用。推行招标投标严重失信行为名单通报制度,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推行市场主体承诺制度。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承诺没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本项目中未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背承诺的市场主体应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NO.5

  《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2年版)7月1日起实施

  近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2年版)的通知,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