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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行业一周要闻(11月23日-11月29日)

  •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时间:2020-11-30

  NO.1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审议通过

  11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易军表示,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改革方案》实施后,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扩大消费和有效投资创造有利条件。11月1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在全国大幅压减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并加强监管。会议明确,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由593项减至245项,除最高等级综合资质和需跨部门审批的资质外,其他等级资质一律下放至省级及以下部门审批。

  NO.2

  四川:建筑市场责任主体按不良行为记录,扣减相关条款分值

  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意见稿》指出,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担保机构等单位及注册执业(从业)人员和初、中、高级工程师的诚信基准值总分为100分。其不良行为记录一经公布,按每发生一次(件)扣减相关条款分值。当同一企业分别以多个责任主体从事建筑活动的,其不良行为记录扣分分值累计扣减。

  企业或注册执业(从业)人员诚信分值大于80分时,其诚信档案不良行为记录栏显“绿色”;当诚信分值低于80分(含80分),其诚信档案不良行为记录栏显“黄色”,相关企业自动被列入重点监督企业名单;当企业或注册执业(从业)人员诚信分值低于60分(含60分),其诚信档案不良行为记录栏显“红色”,按行政许可权限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市场准入条件进行重新监督审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失信企业或注册执业(从业)人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限制措施。据悉,办法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原《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川建行规[2018]1号)同时废止。

  NO.3

  海南:省属公办高校400万以上工程项目须公开招标

  日前,海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文件审核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源头规范省属高等院校和厅直属学校(单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遏制围标、串标行为。《通知》明确,已实行代管的工程建设项目,由代管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施工招标,并按单位规定做好招标文件的评审工作,项目业主应做好配合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政府采购的工程建设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或政府采购。

  NO.4

  重庆:破除招标投标隐性壁垒加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

  近日,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若干措施》。《措施》指出,支持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破除招标投标隐性壁垒。开展全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现有政策,修订废除一批违反竞争中性原则、限制或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政策规定,对清理后保留的政策文件实行目录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开展随机抽查和重点核查,着力解决对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企业规模门槛和明显超过招标项目要求的业绩门槛等问题。加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依法保障不同所有制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权益。

  NO.5

  山东省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及各专业定额价目表的通知》(鲁建标字〔2020〕24号),将山东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等各专业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水平分别调整至117-138元/工日,调增幅度约为14-16%。此次调整省定额人工单价,充分体现了市场在工程造价中的决定性作用,将切实减轻施工企业负担,规范各方主体计价行为,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