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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招标采购领域信息大数据的扩展应用

  •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时间:2017-08-21

  电子招标采购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完成招标投标交易、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的活动。电子招标采购自2005年在我国兴起,至今已有十余年时间。随着电子招标采购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经济社会效益也逐渐凸显。国务院于2015年8月31日发布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要求,着力推进数据汇集和发掘,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创新应用。而招标投标领域的交易数据和信用信息数据,不但能够为招标投标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数据支持,还能够反映宏观经济运行情况。2017年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联合印发了《“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也特别强调了交易大数据和信用信息的应用。

  有学者认为,当下,数据已经成为了一种商业资本、一项重要的经济投入、可以创造新的经济利益。我国招标采购行业拥有大量的数据资源,但尚未未被有效开发利用。参照其他行业应用大数据分析所取得的成果,我国电子招标采购的发展为大数据的更好应用提供了新的机遇。

  随着招标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以及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监督平台的发展,我国电子招标采购大数据呈现如下特点:一是数据类型丰富,二是数据来源多,三是数据量大,四是数据可信度高,五是数据的收集和利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那么,这些数据如何发挥其巨大价值呢?笔者对《行动方案》进行了分析归纳,总结出招标采购大数据价值挖掘的四大要点。

  一、为把握市场动态、预测行业趋势和研判经济形势提供研究支撑。

  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公共服务平台是满足交易平台之间信息交换、资源共享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的信息平台。而数据和信息中的投资额、造价信息等,都可以用来分析地区的实际经济状况和市场真实情况,有利于国家更加及时、准确地把握经济形势。

  二、为制定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提供决策支持。

  在政务方面,我国目前也在着力推广“互联网+政务”这一典型业态。大数据在政府治理、企业商用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其实质就是如何通过大数据技术来解决现有政府、社会、行业、企业管理的难点和痛点。而通过对招标采购大数据的分析,不仅可以分析目前制度存在的盲点,还可以通过聚合分析等,对政策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三、为甄别、预警违法违规行为,实行科学、精准、高效的智能化监督提供重要依据。

  传统的招投标行政监督方式大多是被动式的,行政监督部门手里没有足够的资源,也没有合适的平台和分析工具,无法主动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因此一般在有投诉的时候,行政监督部门才能介入处理。投诉处理导致招投标流程拉长,社会成本、经济成本、时间成本、行政资源成本均相应拉升。而运用大数据理念、技术和资源,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特别是公共服务平台,依法高效采集、有效整合和充分运用招标采购信息数据,为行政监督部门提供大数据服务。各地区的行政监督机构通过行政监督平台从公共服务平台获取足够多的招投标信息资源,再利用大数据分析平台进行筛选、处理,探索并改革监管模式,变被动式监督为主动式监督,还可以及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甄别。

  四、构建更加完善的招标采购信用数据库。

  招标采购是一个非常注重信用评价的行业,但是,目前尚无完善的、统一的招投标信用数据库,各地虽然大都建立了自己的信用信息库,但库间并无信息互通,形成了“信用信息孤岛”现象。这导致各地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重复开展征信工作,还导致信用信息没有联网公开发布,使得信用主体的不诚信行为无法得到广泛而有效的惩戒。

  《行动方案》鼓励各类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建立招标投标信用数据库,按照客观记录、统一标准、公开共享、用户评价的原则,利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大数据动态生成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市场主体信用基本信息,并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共享,为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提供支撑,促进招标采购市场主体信用自律,引导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