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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防腐推行电子招标投标

  •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时间:2015-11-24

  日前,为解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为重点,出台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抽查2012年1月1日以来,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各类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各方主体,包括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政府采购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关行政监管部门、有形建筑市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员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转包、挂靠,非法干预招标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预防和查处。

  根据《方案》,此专项行动分自查整改、重点抽查、阶段总结及建立长效机制四个阶段,从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历时两个月。

  其中,第一阶段从2015年11月1日-11月13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工程招投标监督分工,对照专项治理内容,分别对各自监督的项目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第二阶段从2015年11月23日-11月27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抽调有关人员采取随机抽查的办法对各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进行抽查。第三阶段从2015年12月1日-12月5日,依据各单位自查和抽查情况,对全市招投标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完善相关机制,对好的做法与经验进行总结推广,为今后招投标市场的规范运行打下基础。第四阶段从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总结招投标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工作中创造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巩固工作成果,及时把成熟的措施和办法转化成规章制度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具体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方案》要求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专项治理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不断创新招标投标工作机制,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实现招标投标网上运行,提高效率和科技防腐;推行使用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制招标文件,改进评标办法,创造公平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