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研究

  • 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研究

福建省出台试点实施方案 为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保驾护航

  •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时间:2015-11-20

  福建省作为国家电子招标投标省级试点地区之一,为做好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创新试点省工作,近日,由省发改委牵头的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定了《关于开展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创新试点省工作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中提出:截止到2016年7月前,基本完成公共服务平台、行政监督平台的建设工作,开展电子交易平台的检测认证,实现上述平台相互对接,互联互通;2016年底前,完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行政监督平台的联调联试工作,建立健全招标投标市场信息公开共享服务体系;2017年6月起,全面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基本实现招标投标和行政监督全过程电子化,创新招标投标监管方式,促进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

  在实施方案中,着重明确了以下工作内容:

  1、完成三大平台分离改造,要求交易平台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

  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的技术标准与规范要求,推进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规范建设和运营,结合各类平台的不同定位要求,实现三大平台分离以及对交易平台的升级改造。要求各交易平台按规定标准通过检测认证,并以检测认证为抓手,要求各交易平台与国家或省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对接互联。

  2、推动交易平台的专业化、市场化发展。

  交易平台按照市场化和专业化方向有序建设和运营,促进交易平台之间的开放竞争,引入市场化、专业化的交易平台承担公共资源交易,逐步形成交易平台开放竞争的格局。

  3、推动行政监督的电子化。

  整合完善行政监督平台,充分利用已有的电子政务资源,改造现有的招标投标电子监察系统和行政监管系统,构建全省统一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实现招标项目电子化行政监督。同时创新招标投标监管方式,推动当地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由现场监督转变为在线监督,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运用大数据加强和改进监督方式,实现预警纠错、事中事后监督、在线投诉举报处理,建立招标采购全过程的动态监管机制。

  4、完成与国家平台的对接。

  建设完成信息集成、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公共服务平台后,与国家及其他公共服务平台、行政监督平台对接,按规定交互有关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信息化已经成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和战略支撑。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大幅提升信息化水平,电子招标投标是实现“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计划的主要途径,在解决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方面具有独特优势。规范构建电子招标投标的系统,对于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和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创新试点省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发改法规〔2015〕680号

[省发改委]2015-10-13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开展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创新试点省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关于开展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创新试点省工作的实施方案》.doc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代章)

  2015年10月12 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