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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辩!评标现场专家能否讨论协商

  •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
  • 时间:2016-05-17

  评标专家依法享有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的法定责任,然而实践中,是否允许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时进行讨论协商却一直有着不同的声音。日前,一群来自国际关系学院的学生们就此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辩论,请看记者从现场发回的报道……

  立论环节

  双方一辩在立论环节都清晰地陈述了双方各自的观点并加以论据来论证,为精彩的辩论开了一个好头。

  正方一辩开门见山地抛出论点:应当允许评标委员会协商讨论,标的的生产和提供可能涉及多个专业、学科和领域。作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一个专家可能对于自身非常擅长的某个狭小的领域有着充分的认识。他的观点依然不可能是完整的。只有通过协商讨论,才能最大化的实现完全信息,对投标书进行尽可能准确合理的评估。另外,允许评标委员会协商讨论,是一种有效的责任约束机制。招标人需要为项目建设承担法人责任,而当前的法律却将评标权从招标人处剥离殆尽。随机抽取的外部专家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但没有配置与权力匹配的责任,致使个别评标专家评标时恣意妄为。在权力和责任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公开的进行辩论、协商,把专家自身和决策都置身于外界的监督之下,自觉接受公众对评标过程的挑剔和苛求,才能做到对招标人利益的维护和权利的尊重。

  反方一辩立即从公正性、效率和监督三个角度反击了正方的观点:

  首先,禁止评标委员会成员讨论协商才能维护招投标活动的公正原则。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正原则,而要在招投标活动中实现公正,必须而且只能用规范的程序与法律来实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就规定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进行独立评审。如果允许讨论协商,不仅会违反法律中关于独立评审的规定,还会产生带有误导性、倾向性的评标结果,并带来专家独大或者随意评标等众多问题。

  其次,禁止评标委员会成员讨论协商才能保证评标效率。本来评标时间就很短,评标专家用于正式评标的时间更是有限,如果允许讨论协商,就会挤占评标专家各自评审的时间,从而降低评标效率,也必然会影响最终的评标结果。

  最后,禁止评标委员会成员讨论协商才能保证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四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如果允许讨论协商,就会造成评标结果的责任划分不清,当评审结果明显发生偏差或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提出置疑或投诉时,就难以具体判定由谁来承担责任和进行答复。

  自由辩论环节

  正反双方围绕“要不要制定协商机制”“是否应有主持人”“有无时间或发言方式的限制”“协商讨论的内容是什么”“协商讨论的结果是正面还是负面”、“如何判别误导性和倾向性的发言”“如何保证独立而客观的判断”等议题展开唇枪舌剑的辩论。

  总结陈词环节

  正方三辩与反方三辩进行总结陈词。在总结陈词阶段,双方除总结各自观点外,还反驳了对方的观点。反方认为,毕竟政府采购使用的是财政性资金,就应该为广大的纳税人负责,应该受到严格的法律约束与程序规范,应该把公正原则置于首位。评标委员会进行协商不仅浪费时间,而且会造成思路的互相影响,从而不能保证评分的高效、客观与独立性。正方则提出了两个反驳的观点:一是集体智慧,这个地球上没有一个人完整地知道如何制造一支铅笔,每个人所作出的贡献也只是微不足道的一丁点实际知识。二是追责监督。

  点评环节

  担任本场辩论赛评委的国际关系学院中国招标采购研究与教学实践基地执行负责人赵勇对这场辩论会进行了精彩点评。他谈到,在设置辩题之时,他在里面打了五个“埋伏”:

  第一,执行法律还是修订法律,即我们讨论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如何理解并执行好现有的法律;抑或是认为现有的法律法规已经不适应评标工作的需要,存在修改和完善的空间?

  第二,评标流程是否应当根据不同标的的特点而有所区别?评打印机、传真机的标和评大型复杂工程的标是有很大区别的。如果将假设前提设置为通用产品,会发现辩题对反方有利;反之则对正方有利。

  第三,评委在不同的评标阶段,以及需要协商讨论的具体问题是什么?是初步评审、资格评审还是详细评审?是客观的、明确的问题,还是带有主观性的问题?是否是关于澄清、拒绝投标文件、延长评标时间或推荐中标候选人等重要的问题等等。这些都是辩论双方可以利用的专业武器。

  第四,评委的能力专业能力和道德水准处于怎样的状态?归根结底,是否应当允许评标委员会成员讨论协商这个辩题需要平衡评标结果的最优化和评标过程的公正性(独立性)的矛盾。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是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矛盾。而评委知识结构与标的的匹配程度及其抗干扰能力的改变都会使这个平衡发生倾斜。

  第五,政府采购的目标到底是什么?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还是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是促进廉政建设,还是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对于政府采购不同目标的权衡与取舍会直接影响到评标流程等手段。

  结果:反方获胜

  会后辩论会的主持人张睿君老师代表评委会宣布:双方准备充分、观点鲜明、反应机敏。但总体而言,反方条理更清晰、论据更充分。因此反方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