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预防腐败问题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我省全面深化改革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大力配合,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通过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创新、监管模式创新、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初步探索建立起了“体制改革合法化、运行机制流程化、监管监督立体化、制度体系规范化、科技支撑信息化”的“河北模式”,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市场主体以及全国同行的广泛认可和赞誉。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成为全国第一个经中央编办批准成立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机构,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也是为数不多的实现进场项目全覆盖的统一交易平台。
以实现管办分离为重点,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
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理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制,根本上是要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把公共资源交易的操作环节从行业主管部门中剥离出来,切实实现“管办分离”,促进公共资源由行政配置向市场配置转变,由管理、操作一体向管办分离转变,由分散市场交易向集中市场交易转变,真正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在市场建设中我省始终遵循“政府主导、管办分离、集中交易、规范运行、部门监管、行政监察”的总体思路,坚持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制改革为主线,建立起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制,真正实现了将公共资源交易的操作环节从行业主管部门中剥离出来、“管办分离”的目标要求。一是创新管理体制。按照“一委一办一中心”模式,成立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能是行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重大事项的领导、决策权;成立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主要职能是对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成立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能是为省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二是整合分散平台。为便于资源共享和市场监管,坚持边破边立、集中整合,将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省产权交易中心、省股权托管登记中心及石家庄股权交易所、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河北金融资产交易所等各专业交易平台,以及交易场所、人员、编制和职能,进行成建制的整体划转,组建全新的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分散市场为集中市场,通过整合出效率,通过整合促发展。三是统一进场交易。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全进”原则,大力推进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第一批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涉诉资产转让等。同时按照成熟一批进场一批的原则,将逐步推进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项目以及林权等其他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进场交易,最终实现“平台外无交易”。
以流程化管理为核心,创新市场运行机制
为杜绝暗箱操作,有效减少人为干预和操纵,避免“变分散腐败为集中腐败”问题的发生,必须改变以往以“业务类型”为中心的操作流程。以“统一规范、廉洁高效”为导向,提出“流程化管理”核心理念,创建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新机制。一是整合交易共性节点,创新流程化管理机制。在遵循现定法律法规规定程序的基础上,通过整合共性节点、优化业务流程,提出分段式“流程化管理”新机制。在交易中心,按照工作流程,设置相对独立、相互制衡的业务管理单元,即按照交易“受理、组织、评审、见证”四个环节,分段设置内设处室,每个内部处室建立严格的业务审核与责任追究制度。与之相对应,在交易监督办设置了市场监督处,实现操作和监督的分离;同时,省交易监督办的电子监察室与省监察厅派驻机构合署办公,进一步增强了监督的权威性。这种从以“业务类型”为中心向以“流程管理”为主线转变的运行机制,能够有效实施交易环节分段式物理隔离,实现交易过程的可控、可管、可追溯,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为干预和操纵,遏制暗箱操作问题的发生。二是统一交易规则,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指导性意见,明确规定市场交易“八统一”规则,即统一交易受理登记;统一信息发布、咨询;统一时间场所安排;统一专家抽取;统一发放中标(成交)通知;统一费用收取退付;统一交易资料保存;统一电子监察监控。
以强化监管为重点,打造立体监督体系
把公共资源的交易环节从行业主管部门拿出来之后,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不是减弱了,而是增强了。我省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进程中,按照“权责明晰、配合有力、监督有效”的要求,着力构建行业部门行政监管、专门机构综合监督、监察机关行政监察、财政部门资金监管、审计部门审计监督、市场主体民主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管体系,确保监督范围不留死角,监督对象不留盲区。各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财政、国土资源、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审批核准备案、交易过程、履约实施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监督管理机构协调、指导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和监督工作,负责对交易中心(市场)进行管理,规范平台运行服务。加强执法工作协调,健全行政监督部门与监察、审计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公共资源交易的腐败案件。审计部门加强了对公共资源交易及平台运行的审计监督。
以构建标准化体系为保障,加快推进制度建设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作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重大改革举措,其目的就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消除权力寻租的空间。我省从筹建伊始就始终坚持制度为先,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宗旨。一是制定出台规范市场交易的相关制度规定。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运行规则》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第一批)》,省质监局制定出台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地方标准》,省交易监督办经省政府批准制定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暂行办法》、《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暂行规定》等指导规范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有关制度规定10余项,先后出台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产权交易》、《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项目》等七项交易流程,用法律法规和深化改革的要求规范交易活动。二是狠抓内部管理规范。按照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和管理模式,从提高工作效能和依法行事入手,推进标准化建设,建立起科学、系统、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制定了《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人员守则》、《开标程序》、《评标室管理规定》等十多项内部管理制度,保证了交易市场运行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三是认真贯彻国务院63号文件精神。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与省发展改革委共同起草了我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已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深改办会议审议,现已呈报省政府办公厅正在印发。
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构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我省始终把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建设全省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作为提升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整体建设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功能完备、规范高效、安全稳定、监管有力和资源共享的要求,着力构建“两网四平台、三十个业务系统”(即“内网、外网”和“公共服务平台、交易管理平台、监督监察平台、内控管理平台”),实现全行业区域统一、贯通各个交易项目、终端覆盖市县的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通过将交易运行的分段式规则与操作程序融入到计算机程序中,实现网上注册、动态管理、专家自动抽取与语音通知、招标文件文书格式化、数据自动生成、暗标评审、运程评标、计算机辅助评标等功能,在监督上实施全程监控、风险自动报警等,确保交易的公正公开公平。
截至今年10月,省级交易平台共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1526个,交易额306.46亿元,节约财政资金4.89亿元,配置资产额428亿元,融资183亿元。
“东方欲晓,莫道君行早。踏遍青山人未老,风景这边独好。”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取得了喜人成绩,也摸索出一些河北经验,但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我们坚信,有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各级各部门的积极配合,有社会各界、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工作必将在建立统一规范交易平台、健全交易规则体系、完善交易运行和监督机制等方面迈出更大的步伐,也必将在服务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高效配置资源,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方面,取得新的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