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传统产业来说,互联网的作用,绝不是简单的叠加,而是乘法效应。互联网的发展不能脱离产业,它的价值要回归到对产业的提升和改造。过度依赖互联网营销而不注重产品创新和产品质量的企业,即使贴有再鲜亮的“互联网+”标签,不仅得不到加法,更得不到乘法,最终只能获得减法。
“互联网+”无疑是席卷当下的热词,一二三产业争相拥抱互联网。“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拓展网络经济空间,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要注意的是,“互联网+”是融合而非简单相加。用好互联网思维和手段,能收到经济社会、传统产业与互联网融合的倍增效应,拓展网络经济空间。而简单相加、相互割裂,或许会适得其反。
“互联网+”已从新兴的概念变成无处不在的实践。如果说最初人们对互联网的应用还停留在社交、娱乐等方面,如今它已经广泛地融进了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也渗透进了传统产业的各行各业。“互联网+”作为发展的新增长点,是中央和地方政策扶持的重点,也是投资的焦点,特别是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互联网+”呈现出更多的活力和高参与度。“互联网+”还是消费的热点,电子商务、线上线下等都是促进消费增长的重要力量。
传统产业将通过“互联网+”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消费者+互联网,让消费者获得了更便利的生活方式,也改变了人们的消费方式,形成了新的消费习惯和消费结构。这种改变促使越来越多的传统企业拓展网络销售渠道,获得了更多的订单。“互联网+”改变了传统的供需流通模式,使供给方与需求方建立了直接联系,切切实实地为传统产业带来了“加”的好处。
“互联网+”的更大价值在于其对传统产业生产方式、组织模式的变革。传统产业长期积累形成的人力、技术、资本、管理等各种资源,是其进入“互联网+”发展模式的潜在优势。而要把这种潜在的优势转化为现实的竞争力,必须根据互联网经济的要求变革企业的组织结构、生产方式,必须运用好互联网、大数据所提供的供求信息,并建立一整套反馈机制,在此基础上进行生产和产品设计创新的流程。
因此,对传统产业来说,互联网的作用,绝不是简单的叠加,而是乘法效应。对我国总体相对落后的产业体系而言,“互联网+”的实施,无疑将为我国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注入根本性的变革力量,促进产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这也正是我国实施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核心所在。
“互联网+”行动,要坚持互联网+产业的思维。互联网的发展不能脱离产业,它的价值要回归到对产业的提升和改造。事实证明,过度依赖互联网营销而不注重产品创新和产品质量的企业,即使贴有再鲜亮的“互联网+”标签,不仅得不到加法,更得不到乘法,最终只能获得减法。(洪观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