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监督

    对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各交易平台、各省市公共服务平台、各监督平台运营机构及其相关行为主体和行政监督部门提起的质疑、投诉、举报,提供接收、记录、转达的通道。同时,依法建立相关保密规则,保护合法投诉举报人的利益和安全。

    按照公众关注度动态排序,典型事件列入焦点案例。鼓励公众提供实际案例的原文图片、视频或者摘要,并开展公众互相讨论研究、专家分析评价。

    为公众参与建立完善招投标制度,监督市场主体和行政监督部门的行为规范,促进市场主体和政府诚信自律,提供有效和便捷的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