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背景

国务院及国家发改委高度重视数字证书(CA)互认工作,连续出台多项法规政策,并将其作为营商环境
重要考核指标。2020年初,国家发改委紧急出台170号文,首次提出通过手机扫码移动网络共享的实现路径,2020年底,又进一步
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CA全国互认通用技术解决方案,深入推进CA互认的落地应用。

2013年《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首次在电子招投标领域明确提出CA兼容互认要求,“需要支持不同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数字证书的兼容互认”
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
首次提出通过手机扫码网络技术解决CA互认问题。运用手机扫码等技术实现免插介质完成身份验证、签名盖章、加密解密等交易流程。
2020年底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数字证书(CA)全国互认通用技术解决方案的公告》
在全国范围内征集实现CA全国互认通用的技术解决方案。
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
首次提出通过手机扫码网络技术解决CA互认问题。运用手机扫码等技术实现免插介质完成身份验证、签名盖章、加密解密等交易流程。
2019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试行)》
首次将解决CA互认通用纳入营商环境的考核指标。国家、地方省市以及世界银行等均将CA证书互认通用作为其中的重要考核指标。
2019年《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
首次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实现CA兼容互认。要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优化交易服务,促进数字证书(CA)跨平台、跨部门、跨区域互认,逐步实现全国互认。
2017年《“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发改法规[2017] 357号)
明确CA兼容互认是公共技术性服务。对公共服务平台提出“研发提供CA证书互认、主体注册共享等公共技术保障服务”的功能定位。
2016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进一步扩大CA互认范围到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要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支持不同电子认证数字证书的兼容互认。
2013年《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首次在电子招投标领域明确提出CA兼容互认要求,“需要支持不同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数字证书的兼容互认”
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
首次提出通过手机扫码网络技术解决CA互认问题。运用手机扫码等技术实现免插介质完成身份验证、签名盖章、加密解密等交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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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互认方案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秉承公共服务职能定位,按照国家发改委
《推进“互联网+”招标采购,优化市场营商环境研究》专项课题要求,牵头组织并提出手机扫码CA互认方案,并作为唯一的CA互认
通用解决方案成功入围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组织的“互联网+”招标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践创新成果名单。

首批试点单位

随着国家发改委《推进“互联网+”招标采购,优化市场营商环境研究》专项课题试点实证工作推进,众多
交易台、CA机构和印章机构积极响应,成为首批试点单位。

  • 央企 / 国企平台

    华能智链电子化采购交易平台
    宁夏国有资本电子招标平台
    华能鑫智联电子化采购交易平台
    版纳烟草电子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三方交易平台

典型案例

“手机扫码CA”硬核助力中国电建集采平台智能升级,促进安全便捷交易

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非招标业务全面升级应用“手机扫码”实现电子签章功能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手机扫码CA服务上线10个月使用人次破百万

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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