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长沙市举行新闻通气会,颁布并解读该市新制定的招投标管理“新政”,其中“评定分离”成最大亮点。
为了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工作,长沙市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长沙市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和《关于修订印发〈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等系列文件,这些文件将于8月1日正式执行。
据悉,“新政”突出阳光公开,明确除法律规定必须保密的内容外,有关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评审结论、中标结果等信息,必须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监督。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实行电子化招标投标,鼓励推行远程异地评标。
据介绍,“新政”最大的变化,在于推行“评定分离”,即让评标和定标分离开来,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再通过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增加了随机性。
为此,该市将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利用信用评价机制择优选择中标人,完善联合奖惩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将履约情况及时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实行“一次失信、处处受限”;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思维,实现交易平台、服务平台、监管平台的全面对接,让交易过程更加标准化、规范化。
记者:金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