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观察

  • 当前位置:首页
  • 业内观察

西藏自治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未经公开招标不得发放施工许可

  • 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 时间:2017-02-23

  2月21日,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网站了解到,为了保证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工程项目的监理能力和水平,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从今年3月1日起,必须依法进行公开招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项目必须按要求进行公开招标。米玛次仁介绍,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在受理招标文件备案时应当严格把关,凡未经公开招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项目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

  鼓励建设类央企入藏健全我区招投标制度

  2016年10月,自治区住建厅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西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藏属地法人注册,有助于依法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健全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提升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进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抑制经济溢出,带动经济发展,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增收,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此前,我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投标率并不高。其中,以施工工程项目公开招标为主,勘察、设计工程项目招标为辅,招标率都不高。”米玛次仁一语道出了我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的现状。为此,《意见》指出要健全我区招投标制度,完善招投标企业履职评价,招投标管理依法设定10%的法人在藏履职权重,促进企业履行法人职责。建立在藏具有独立法人建设类企业招投标预选承包商库,自治区大型和建设工艺负责的工程项目在招投标时,从承包商库中选取投标候选人名单,并对承包商库加强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及时吸纳入库,对在藏法人履职不到位或有不良行为的企业及时清理出库。

  吸引央企入藏

  增加我区税收收入

  2月上旬,自治区住建厅印发《关于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必须依法公开招标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规定,从今年3月1日起必须公开招标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项目必须按要求进行公开招标。各项目建设单位在实施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应当按照《意见》的规定要求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好招投标。“这也就意味着,今后在藏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必须新增10%的在藏独立注册法人权重。这样做一是为了吸引央企入藏,带动本地建筑类企业发展;二是抑制经济溢出,增加我区税收收入。”米玛次仁解释道。

  3月1日后,自治区有关部门在受理招标文件备案时应当严格把关,切实依法招标,凡未经公开招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项目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严禁进行质量监督,由此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两个电子平台相衔接

  工程项目难藏“猫腻”

  同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也纳入了“一体化工作平台”及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工程项目在“一体化工作平台”取得项目单向备案证后,招投标平台端口开放,方可进入招投标阶段。“这样做既能保证工程质量,又能保证‘一套人马两处工程’的现象不会发生。”米玛次仁说。

  “一体化工作平台”可即时录入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含勘察、设计)、合同备案、施工许可、质量监督手续、施工现场管理、竣工备案等相关信息,所有涉及工程项目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规划编制、园林绿化、质量检测机构等建设类相关企业必须录入企业和人员相关信息。未进入平台规避接受监管的房建、市政类项目视为违规建设,如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各方主体和监管部门严肃追责。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也纳入了“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下称“一体化工作平台”)及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工程项目在“一体化工作平台”取得项目单向备案证后,招投标平台端口开放,方可进入招投标阶段。“这样做既能保证工程质量,又能保证‘一套人马两处工程’的现象不会发生。”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主任米玛次仁说。

  记者赵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