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指出将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率先推行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应用工作,逐步扩大信用评级、信用报告等信用信息的使用范围,培育和形成市场诚信的产品需求。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四川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四川省制定了该《方案》。这也意味着,将来,失信者处处受限,守信者在工作考核、商务活动等方面都将享受优待。
该《实施方案》共分为8个部分,包括: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管理体制,建设完善全省信用建设基础设施,建立完善信用建设法规制度及标准体系,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全面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抓好重点领域(行业)与地区的试点示范,积极发展信用产业及服务市场,强化诚信教育和文化建设等。
在积极发展信用产业及服务市场方面,《实施方案》明确培育信用需求。积极引导各行业扩大信用需求、发展信用交易,扩大信用经济规模。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重大项目管理、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率先推行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应用工作,逐步扩大信用评级、信用报告等信用信息的使用范围,培育和形成市场诚信的产品需求。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异常经营名录制度,完善进出机制,对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信用体系建设,信用信息采集是基础,但难在各部门、区域信息的分割。根据《方案》,四川将借力大数据,建设全省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构建上联国家,覆盖省、市、县三级的信用信息交换共享体系。各部门依托自身现有业务系统,通过归集和整理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其他组织机构信用信息数据库,形成全省信用信息公共数据库。
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方案》提出,增强对守信主体的奖励和激励,包括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等部门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对诚实守信者依法依规实行优先办理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同时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使失信者在市场交易等各方面受到制约。对违规的失信者,按照情节轻重,实行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惩戒措施。
除此之外,四川还将加强全过程建章立制。在征信环节,重点推进信用信息目录清单拟定和机制建设。在管信环节,重点加强对公共信用信息的安全管理。在用信环节,重点推进信用服务和信用产品(信用报告和信用评级等)应用,研究制定四川省行政管理中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的暂行管理办法,在行政管理、社会管理、商务活动等领域广泛推行使用信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