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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修订版招标投标条例出台 设定罚则增加透明度

  • 来源: 央广网
  • 时间:2016-08-04

  地方性法规《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日前经当地人大常委会会议修订通过,该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古富香介绍,该条例在明确市、区县两级分级管理和行政部门监督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发展改革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在招标投标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并设置了相应的罚则。同时,条例提高了招标投标活动的透明度,明确了招标范围,补充细化不招标、邀请招标情形。

  “条例进一步规范了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管理、退还机制。”古富香说,条例加强了投标保证金管理,明确退还期限,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比如,第十六条明确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幅度,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提交方式可以以银行保函、支票或者现金的方式缴纳等。

  针对规避招标问题,该条例第九条强化了对招标方案的审批、核准、备案管理,同时简化工作程序。针对量身定做等突出问题,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要求应当使用国家法定的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缩小编制招标文件的自由裁量权。针对投标人串通投标惯用手段,条例第四十八条,本着不重复的原则,在招标投标法和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围标串标行为及法律责任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补充和细化了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