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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行业一周要闻(7月4日—7月8日)

  •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时间:2016-07-11

  一、政策动向

  1.中国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发展论坛在京召开

  7月8日,由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主办的“中国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发展论坛”在京隆重召开。论坛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和相关机构的大力支持,以及行业的高度关注。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投资司负责同志,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等有关领导出席论坛并做主旨发言,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会长任珑及六位副会长,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特许经营专委会委员、省级招标投标协会、投资机构、招标机构和咨询企业等业界代表700多人出席论坛。论坛协办单位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任珑会长主持论坛时指出,为进一步推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规范、健康发展,极大地吸引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让更多项目落地,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以“创新、合作、发展”为主题,以源于实践、指导实践为特色,策划筹备了这次论坛。论坛聚焦当前特许经营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旨在通过分享特许经营制度设计、政策指导,以及项目运作和管理方面的经验,深入探讨特许经营项目有关议题,进而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行业可持续发展。

  2.上海浦东新规: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可不招标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浦东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和招投标监管方式的通知》(浦建委建管[2016]23号),《通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框架内和原有的招投标监管方式基础上作适当调整,非国有资金控股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不进场招标,允许场外交易。招标人自行安排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场所,对招投标地点不再作强制规定,这是《通知》的核心要点。招标人也可以选择进场招标。如果是进场招标,则按原有规定实施。但是,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投标的规定未变。

  造价师茅洪斌认为,放开国有资金投资和控股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场地限制,允许场外招投标是否意味监管难度更大,监管成本更高,或者干脆放松其监管?场外交易在监管视野之外是不是更肆无忌惮?这些有待观察。预计一些从事招投标代理咨询的公司,业务量可能会受到影响,非国有投资的建设项目的招投标业务会减少。

  3.世行新采购框架将强化各国采购制度

  世界银行近日发文称,世行新采购框架定于2016年7月1日起生效。新采购框架旨在帮助各国优化公共支出,并加强采购在高效发展中的战略性作用。

  新框架能使世行更好地应对借款国需求并在贷款项目中始终坚持严格的采购标准。同时,新框架扩大了采购工具的种类范围,使其能更好地适应不同国情和客户需求。新框架将引进一个基于信息通信技术的跟踪监测工具,即“采购交换系统跟踪”工具,在加快采购过程的同时增强透明度与可问责性。世行还将逐步优化采购相关投诉的处理办法。此外,在这一框架下,客户可在某些情况下使用其他多边开发机构或国家有关机构的采购安排。

  据了解,该框架是广泛审议的产物,其制定历时3年,世行为此向100国的政府部门、民间社团和私营企业中的5000多人征询意见。世行执行董事会于2015年7月份初步批准这一新政策框架。正式生效后,该框架将针对世行在172国总计约560亿美元的项目采购活动。

  二、平台动态

  1.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基本建成

  广东省一门式办理、扁平化管理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体系已基本建成,这标志着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号、一网、一窗”式的统一政务服务窗口基本建成。目前已汇聚21个地市和顺德区4大类交易、省级政府采购公告等近7万条。

  广东省基本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由1个省级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21个地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和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构成。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项目已经省政府同意建设,正加快推进实施。

  横向上,将省市两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4+N”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在同一个交易平台体系。各县区级已有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4大类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过信息化联通的方式作为市级分平台。纵向上,全省21个市级和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经初步与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对接联通,实时交互共享相关数据信息。

  2.云南加快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

  近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方案》,要求以建设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为目标,以信息公开共享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加快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年底,完成“一网三平台”省、州市、县级全覆盖,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化管理、规范化运行、电子化操作,全面提升行政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更好地促进公平公正交易,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

  《意见》部署,按照“全省统一、全省覆盖,技术先进、全国一流,运行稳定、成本节约”的建设目标,统筹推进“一网三平台”建设任务,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处理,以满足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之间信息交换、资源共享的需要,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交易管理机构、社会公众以及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服务、交易执行、监督管理等信息支撑与保障。其中,“公共服务平台”作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整合的枢纽和数据中心,将主要实现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和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和查询、远程异地评标信息综合管理、评标评审专家信息管理、社会公众监督受理处理等功能;“行政监督平台”将按照“职责不交叉、功能不重叠”的原则建设,主要实现交易方式核准备案管理、交易活动全流程实时监控、投诉在线受理处理、监管信息通知和通报等功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按照“分类科学、分级管理、技术专业、程序规范”的建设要求,实现全省范围内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过程电子化处理,主要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专业系统、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专业系统、国有产权及罚没物资交易专业系统、政府集中采购业务系统、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专业系统等五个专业类别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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