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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行业一周要闻(5月30日—6月3日)

  •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时间:2016-06-06

  一、政策动向

  1.全国代理机构检查陆续启动

  截至5月29日,江苏、青海、河北、宁夏、贵州、湖北、山东、重庆等8个省份正式公布检查方案或相关信息。从检查时间看,有3个省份目前已率先启动检查工作。其中,江苏省开始最早,从4月开始,至8月底结束。其次是青海省,从5月开始,至7月底结束。再次是河北省,从5月下旬开始,至10月中旬结束。此外,山东等5个省份的检查启动时间都和财政部对中央本级的检查时间保持同步,将于6月1日起进入自查阶段,并于10月底结束。

  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此次检查各省(区、市)可自行确定检查代理机构的数量,但检查比率不得低于本省(区、市)代理机构总量的10%,检查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20家;代理机构总量不足20家的地区,应对本省(区、市)所有代理机构进行检查。按此要求,各省也明确了检查代理机构的数量。其中,江苏省和青海省的检查比例较高。山东省将随机抽取70家代理机构进行检查。贵州省将随机抽取38家省内代理机构、5家省外代理机构以及部分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进行检查。

  2.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6月起不再收取保证金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近日发布通知称,自6月1日起,该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将不再收取相关保证金。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在通知中明确,自2016年6月1日起发布采购公告的采购项目,除全省联动、省本级通用协议定点项目或采购人特殊要求外,原则上不再设投标(谈判、询价等)保证金。自2016年6月1日起发布采购公告的采购项目,原则上不再代收质量保证金,由采购人自行确定是否收取及收取方式。因采购人原因要求在中心收取各类保证金的,应有采购人的书面说明。2016年6月1日前发布公告的采购项目,仍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招标师资格取消推动职业化机制建设

  6月1日,包括招标师在内的一批职业资格被宣布取消。消息一经公布,市场哗然。国家奉行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政策,取消了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本质上是把这一原本就属于市场化范畴的招标从业者职业化机制的建立、管理和运行,交还给了市场主体。

  所以,招标师取消了,不是招标师消失了,而是真正出现了!因为政府退出了,招标从业者职业化机制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机制,行业服务组织和企业单位才能真正放手去建立符合市场化需求的从业者职业技能水平考核评价体系,而以此为基础的招标采购职业教育才能真正满足企业单位培养人才的需求。

  4.住建部: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简称《通知》),有两点信息值得关注。

  第一、《通知》提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公开;住建部早在2014年就提出淡化企业资质管理、强化个人执业资格。

  第二、《通知》强调:完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加快推进企业、个人、项目数据与日常监管工作联动,提高工作效能。

  完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即完善四库一平台:企业信息库、人员信息库、项目信息库、诚信信息库和信息发布平台,《通知》中强调了日常监管工作联动,这将对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人员注册和资质挂靠将产生重大影响。

  二、平台动态

  1.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式上线

  为充分发挥市场在公共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阳光操作,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日前正式上线。

  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用“4+N”的模式,即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四大公共资源交易业务整合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平台覆盖范围,将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和资源“三资”交易及其他公共资源纳入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据介绍,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充分利用现有的电子服务建设成果,以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为目标,定位于公共服务职能,服务于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部门,实现“一门式、一网式”业务办理。该平台可与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实现互联互通,并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监督系统完成对接,以用户需求为核心,有效实现平台“统一认证登录、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专家服务、统一征信管理、统一监管服务”功能的“五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