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菏泽模式:基于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行政监督电子化

  •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时间:2016-07-30

  在“菏泽模式的”“A+1+N”架构中,监督部门依托公共服务平台建构行政监督平台,实行行政监督电子化,既实现了行政监督平台与交易平台的分离,又确保了与公共服务平台和交易平台衔接的稳定性。通过与公共服务平台对接,交易平台纳入了电子化监管范围,监督部门可以通过公共服务平台获得所有监管项目的交易情况,也可以通过监管平台获得所监管的招标项目的全部数据,利用监督工具进行分析。在需要时,可以对交易平台下达监督指令。通过这种方法,有效解决了交易平台和监督平台“明分实不分,分开难衔接”问题。使行政监督部门有条件有能力实现事中事后监督,进而促进行政监督职能转变,在招标投标和公共服务中实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放管服”,提高行政监督水平。

  按照菏泽市对监督平台的设计,每一个行政监督部门都有一个登录账号,可以监管与相应职责相符合的项目。账号由综合监管部门负责分配,各部门共同使用行政监督平台,有效解决了监督部门的分工合作问题。同时,由于监督平台将各监督部门的行政监督行为公开化了,使监督者也处于被监督之中。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原文链接,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