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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行业一周要闻(10月3日-10月9日)

  •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时间:2022-10-12

  NO.1

  住建部:缓缴各类工程质量保证金

  10月3日,住建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阶段性缓缴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通知》。通知明确,在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应缴纳的各类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建设单位不得以扣留工程款等方式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对于缓缴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施工单位应在缓缴期满后及时补缴。补缴时可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函(保险)的方式缴纳,任何单位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绝。

  NO.2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招标文件严禁对中小企业设置附加条件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公路建设领域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交办公路〔2022〕59号),要求在公路建设领域进一步打破中小企业获取项目的围墙壁垒,规范招标文件条件设定,严禁明招暗定。通知明确,要合理设定投标人资格条件,严禁以任何形式对中小企业设置附加条件,严禁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技术、商务条件或者资质、规模、业绩、奖项要求,严禁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荣誉奖励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严禁限制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严格落实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NO.3

  广东:深圳推动建设工程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

  深圳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始终坚持“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的理念,以信息技术为支撑,融合BIM、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着力打造电子交易全覆盖、交易过程全公开、交易环节全留痕、信息共享全方位、智能监管全过程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实现了市场主体在交易各环节“24小时”“零见面”线上办理,促进了深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向智能化、可视化跨越式变革。

  NO.4

  湖南:5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通过选取系统选取招标代理机构

  近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湖南省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选取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其中明确,单项合同估算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取,选取人和竞选人全程通过选取系统开展选取活动。《办法》适用于单项合同估算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取(长沙地区适用于单项合同估算价1亿元及以上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服务事项的,不适用本办法。

  NO.5

  新疆博州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化

  近日,从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住建局了解到,博州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类项目招投标,已全面实现电子化。截至目前,共完成项目交易434项,交易金额94.35亿元。今年,博州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招标人足不出户即可在线上完成项目招标。通过在平台上传投标文件、视频开标、线上公示等方式,实现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率100%。2020年以来,累计“不见面”开标1138场,企业免跑2300余趟,有效节约企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