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
《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出台
9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对《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据悉,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10月9日,社会公众可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NO.2
住建部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
9月5日,住建部发布公示,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组织了专家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代表工程业绩等详细情况,可通过点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资质申报基本信息公示”进行查询。
建筑市场监管司同时发布声明,住建部在企业资质申报、受理、审查、公示、陈述、公告、打印证书等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借资质审查名义开展有关活动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
NO.3
北京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工作
9月9日,北京市财政局发布关于2022年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北京市范围内注册备案的代理机构积极参与。在北京市注册备案的代理机构填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申请单》(见附件1),选择“自愿参与评价”或“不参与评价”,选择不参与的需注明理由。2022年9月16日前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申请单》(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fcg02@czj.beijing.gov.cn,邮件统一命名为“申请+公司名称(全称)”。
NO.4
深圳印发《深圳市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近日,深圳市财政局印发《深圳市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七章、五十二条,对管理机构及职责、内控管理等多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深圳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实施的政府采购行为,适用《办法》。采购人的权责划分遵循“谁采购,谁负责”和“权责对等”原则,发挥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采购人对采购结果负责机制。
NO.5
衡阳市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
湖南省部署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来,衡阳市迅速亮剑出击招投标领域各类乱象,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共起底2017年以来工程建设项目2475个,发现各类问题线索713条,并全部交办、移送。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各类招投标违法违规问题线索529条,查处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145人、督促公安机关立案31起29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