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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行业一周要闻(2月7日-2月13日)

  •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时间:2022-02-16

  NO.1

  中标人提供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财政部确认采购活动违法

  2月10日,财政部发布第一千五百二十三号至第一千五百三十二号10则信息公告。其中涉及的问题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代理机构违反了财政部74号令第二十六条和财库〔2012〕69号文第二条的规定;招标文件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开标、评标现场录像声音缺失;代理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供应商在评审现场演示,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审;供应商涉嫌提供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未依法编制招标文件。

  NO.2

  安徽发布《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

  2月1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的通知》。《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在企业开办注销、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等18个领域提出了179条具体举措,招标投标领域提出:推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与国库支付系统信息共享,实现工程款支付网上查询。推进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在招投标领域全面应用和互通互认;探索实施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对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在招标公告发布前,至少提前30日发布招标计划;加强对中标人履约行为的监督管理,督促按照合同约定兑现投标承诺,及时纠正违约行为。

  NO.3

  云南修订完善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流程

  云南省发改委日前发布修订后的《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与旧版规程相比,本次修订详细规定了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每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具体安排,并以附件形式列明了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流程。关于远程异地评标项目的适用范围,《规程》明确,纳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管理、进入交易平台交易的招标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进行评标的,适用本规程。

  NO.4

  四川:除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项目外,其余可不委托监理

  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联合印发《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动建筑强省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提出优化企业发展路径等十八项工作任务,其中在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创新发展方面,指出从2022年起,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除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外,其余可不委托监理。建设单位可通过配备具有相应执业能力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或购买监理巡查服务等方式,对非强制监理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管理并履行监理相应法定责任和义务。对于选择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工程项目,可不再另行委托监理,其监理法定责任和义务由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企业承担。

  NO.5

  广州:严打建设工程招标“挂证”行为

  2月9日,据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微发布消息,广州严打建设工程招标“挂证”行为,将主动向投标人发送“风险警示函”。据了解,2022年伊始,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信息比对工作的指引》(下称《社保信息比对指引》),通过交易系统自动比对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信息,可查处打击招投标活动“挂证”行为,进一步维护广州市建筑工程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招标投标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