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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有关工作
12月28日,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工作,住建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建办市〔2019〕2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19〕487号)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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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优化审批流程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
2020年12月31日,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住建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全流程在线审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全面梳理当前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环节、条件等,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精简优化措施,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对一般社会投资的工业类项目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根据项目特点和风险等级,建立并公布不同类型项目的审批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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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启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数字证书互认工作
近日,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数字证书(CA)跨平台、跨部门、跨区域互认,率先在吉林、通化、松原三地实现了跨区域互认。在此基础上,严格依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明确的“公共服务平台应当支持不同电子论证服务机构数字证书的兼容互认”部署要求,从实际出发,制定完善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CA互认数据规范,推动CA数字证书在全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通互认,彻底破解公共资源交易条块分割、不联通、不互认的局面。CA数字证书互通互认工作的开展,对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降低公共资源交易成本,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效能、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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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市开展“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的改革试点工作
近日,为深化工程造价改革,健全建设工程造价市场化形成机制,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浙江省工程造价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明确,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号)的改革要求,决定在舟山、金华、嘉兴三市开展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舟山市、金华市、嘉兴市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实施意见》要求,选择2—3个投资额1亿元以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施工发承包项目,开展“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的改革试点。
《实施意见》明确分三个阶段分步实施,稳步推进浙江省工程造价改革工作。为健全建设工程造价市场化形成机制,《实施意见》提出了创新工程造价改革形成机制,建立计价依据动态管理,完善数字化平台建设,强化工程造价监管与服务的改革措施。引导建设各方通过历史积累数据分类整理逐步建立工程造价数据库,采用市场询价或利用工程造价数据库和造价指数动态调整等方式编制招标控制价,以反映拟建工程的市场实际水平。《实施意见》提出通过完善配套制度,加强组织协调、技术交流、数据积累和宣传引导等手段保障工程造价改革的顺利实施,从而促进浙江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和“一带一路”建设,并为全国的工程造价改革提供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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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超60天
从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天津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备案到取得施工许可证不超过60天。据介绍,天津市进一步压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时间,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的审批时间,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对功能单一的社会投资厂房、普通仓库项目,进一步扩大新建、扩建单体建筑取消施工图审查的实施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审批和重大变更审批政策。同时,天津市推行市政公用服务设施接入工程并联审批。市政公用服务设施报装办理时间不超过4个工作日。
此外,天津市扩大简易低风险项目范围,提高审批效率。在试点改革基础上,将简易低风险项目范围由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扩大至不大于10000平方米,进一步精简环节、压缩时限,审批时间从获得土地到完成不动产权登记不超过2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