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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行业一周要闻(6月29日-7月5日)

  •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时间:2020-07-06

  NO.1

  湖南整治招投标突出问题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召开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对整治重点作出部署。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开展专项政策清理,特别是清理废除与新发展理念要求相违背、妨碍全省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抓好监管平台建设运用。以全面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和远程异地评标为目标,加快各类平台建设,抓好规范运行。充分开展大数据分析,对中标率异常低、涉嫌围标串标的“陪标专业户”,对中标率异常高、涉嫌操纵投标和出借资质的“标王”,对与招标代理机构相遇率过高、给特定投标人打分倾向度过高的评审专家,给予重点关注、分批核查。

  依法加强招投标监管。强化招标事项核准和招标文件备案工作核查力度。加强标后稽查工作,形成监管高压态势。健全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信息登记和考评系统。强化专家评委管理,严格执行落实“一项目一考评”制度。加强部门联合查处,共同打造全省统一的招投标市场。健全诚信评价体系,坚决将依法处置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企业的结果运用到资质降级、信用评价中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强调,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落实问题线索移送制度和重要问题线索会商制度。对几年来多次参与投标但没中标也未产生税收的“僵尸”企业启动调查,一经查实将取消此类企业的资质。公布典型案例,达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效果。

  NO.2

  天津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全市范围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重点对2019年6月以来,正在开展及已完成招标投标活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行梳理排查。深挖问题线索、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堵塞监管漏洞、健全长效机制,推进工程建设行业健康发展。

  专项整治围绕以下8方面展开:第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第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第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第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第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第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不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标准和规则评标。第七,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第八,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据介绍,整治工作自2020年6月至9月,分自查、抽查和总结巩固3阶段进行。自查阶段为6月至7月,由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辖区内正在开展及已完成招标投标活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治理行业乱象。抽查阶段为7月至8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组成联合检查组,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对近一年来已提交书面报告的招标项目采取后评估方式进行筛查,发现重点存疑项目,抽取市区两级项目和重点存疑项目进行全面检查,严查各类招标项目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总结巩固阶段为9月,市、区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巩固专项检查成果。

  NO.3

  辽宁开展工程建设行业招投标问题专项整治

  从即日起至9月末,辽宁将开展工程建设行业招投标问题专项整治,以加强对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市场环境的监督管理,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秩序,促进我省建筑业高质量有序发展。6月30日,省住建厅出台方案对该项工作进行部署。根据方案,此次专项整治将针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恶意竞标、围标串标、骗取中标等突出问题,整治重点包括: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等行为。

  为了使专项整治取得成效,省住建厅要求各地住建部门通过现场巡查、档案抽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及时查找和填补监管漏洞,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情节严重的,记入信用档案,实施信用惩戒,直至清出市场。省住建厅将适时对各市住建部门和典型案件进行督察督办,密切跟进各项工作进展,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NO.4

  四川:招投标整治重点抽查2类项目

  6月29日,四川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的通知》。通知指出,将重点抽查台账问题较少地区和有问题线索反映的工程项目。集中处理一批社会影响大、反映比较集中的典型案件。

  《通知》增加了专项整治要求的重点内容: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等问题;投标人借用资质投标、挂靠、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中标人转包和违法分包、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文件承诺不一致、人证不相符、未到岗履职且未履行变更手续、未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等问题;评标专家评标不公、不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等问题;招标代理机构借牌、挂靠,泄露保密信息,规避招标投标监督,不按规定提交招标投标书面报告,违反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安排非本机构专职技术人员负责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等问题。领导干部和主管部门打招呼、拉关系,搞权钱交易,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干预招投标活动等问题。

  核查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20日期间的在建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核查比例不应低于10%。

  NO.5

  重庆对推进电子招投标工作提出六点要求

  近日,重庆市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加快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充分发挥“互联网+招标采购”的优势。通知阐明电子招标投标有利于提高交易透明度,节约资源和交易成本,有利于利用技术手段遏制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串通投标、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等突出问题。

  同时,通知强调严禁设置限制和排他性技术壁垒,严禁利用交易系统搭售交易相关应用软件和服务项目。具体共提出六方面要求:一是切实增强对电子招标投标重要性认识;二是加紧完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三是强化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保障;四是积极推进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操作培训; 五是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运维费用; 六是做好工作沟通和协调配合。通知明确,加快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对促进招标市场的健康发展、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全面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和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