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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依法必须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

  •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时间:2020-02-03

  各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信息市场主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的一系列规定和指示,避免或减少因发布招标公告/公示造成的人员非必要聚集和流动,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拟在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对于开展招标公告/公示信息发布工作做出紧急通知如下:

  一、通过平台对接交互发布

  市场主体选择属于省级公共服务发布媒介并按10号令要求与国家平台对接交互的平台(名单见附件一之表一);或按10号令对接的各级各类交易平台(名单见附件一之表二)发布公告公示的:

  市场主体在已按10号令对接的上述各类平台发布公告和公示信息后,由该平台自动交互至国家平台,国家平台系统提供全天候自动核验服务,符合条件的招标公告/公示信息将及时发布。

  二、通过发布工具直接发布

  市场主体选择通过“全国招标公告公示标准发布工具客户端”自助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的,凡因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原因导致的所在单位未正常复工、所在区域封闭人员无法正常流动等原因,造成所发招标公告/公示信息无法加盖发布单位公章或者项目负责人签字,可以通过两种方式:

  第一:通过“全国招标公告公示标准发布工具客户端”提供的“扫码签章”服务,通过加盖电子印章的方式,由用户自助完成发布工作,国家平台后台自动审核发布,即发即审。具体开通“扫码签章”服务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第二:对于因各种原因无法开通“扫码签章”服务的用户,国家平台继续提供人工核验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招标公告/公示信息予以核验及发布。

  2020年2月3日(星期一)开始,工作日每天17:30之前(节假日为14:00之前)提交至国家平台的信息,当天核验。

  对于已经部署全国公告公示发布服务端的省份(详见附件一之表一),首先到各省发布媒介发布,由各省发布媒介服务端自动同步到国家平台自动发布;对于没有部署全国公告公示发布服务端的省份,按10号令需要到国家平台发布公告公示的,请按上述第一或者第二方式,通过国家平台提供的发布工具直接发布。

  为方便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公示,国家平台与安徽招标投标协会、贵州招标投标协会合作,部署了全国公告公示发布的服务端,属于这两个省份的招标项目,需要发布公告公示,可通过两个省级协会渠道发布,发布方法详见附件三。

  三、开通防控相关工作应急绿色通道

  凡涉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诊疗药品采购工作的招标公告/公示信息,国家平台开设应急绿色通道,提供“随招随到”专项发布服务。请相关市场主体加入“随招随到”qq群:797839157;或拨打电话18310290906,联系工作人员,国家平台将有专人负责提供应急服务,以保障相关招标公告/公示信息随到随发。

  因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400”热线繁忙,如遇无人接听,请加入“随招随到”qq群:797839157。

 

附件一:与国家平台对接交互的省级发布媒介及交易平台名单.doc

附件二:扫码签章服务开通及使用流程.doc

附件三:安徽招标投标协会、贵州招标投标协会招标公告公示发布方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