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联合印发了《“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等文件相继出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杜家毫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并批示省交易中心要在创新效益上见到成效、走在前列。2017年6月19日省委书记杜家毫、省纪委书记傅奎、省委秘书长谢建辉亲自莅临湖南省交易中心调研。湖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服务总体向好,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越来越规范,各级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在为国家扎紧交易制度笼子、确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质量、规范经济运行环境、防止和惩治腐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不可忽视的是,当前,仍然有一些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存在廉政风险,各领域踩线甚至违法现象仍有发生。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招标采购也进入了电子化新进程,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进入互联网及大数据监管时代。十九大即将召开,在新环境和新形势下,如何科学监督和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尤为重要,如何创新监督方式,提高效能,任重道远。
一、在前置环节:立足岗位,创新监督思路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服务工作,落点于经济建设领域,却起始于思想意识领域。搞好这项工作,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四个意识,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四个合格。而任何政治要求,最终必须外化为实际工作中的方法论,成为真正指导引领一切工作的法宝。对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工作,四个意识,最终都要落脚到“站位”意识,站位要高,站位要正,才会讲政治、顾大局、拥核心、思看齐。
湖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工作的现状是领导重视、社会关注、局面复杂。由于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常常标的大,牵扯面广,社会方方面面,以不同的眼光、立场、初衷、甚至心态在关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但当前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常常陷入“九龙治水”局面。
目前,湖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工作,呈现一种多头管理局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监督事权,处于偏后偏小位置,监督的前置主导权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手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始于进场以后,并且是没有配套的执法权的,这就导致这种监督功能进一步弱化。要摆脱现有局面,走出目前困境,需要从顶层设计着手、改革机制体制,但不可能一蹴而就,更需要监督服务手段的不断创新。
这就要加强理念创新和技术创新。要打破我们以前会用的办法不管用,管用的办法不会用,有想法没办法的尴尬局面。要创新观念,转变思路,变被动为主动,变人防为技防。要大力推介和提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网三平台”,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互联网+科技”的手段,推进“互联网+监督”。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开发功能完备、性能先进、符合实际需求的监督管理平台,实现服务手段现代化、信息化。
(一)以新思维推进简政放权。在“放”方面,通过电子招标投标推动全流程透明化管理,实现市场主体招投标过程在线办理,进一步简政放权。特别是通过监管平台,在项目审查上优化流程,减少审批环节,一方面,项目招标文件实行在线备案,另一方面,招标文件面向社会全面公开,开展信用评估,建立信用评价体系。
(二)以新理念推进放管结合。在“管”方面,要让“凡进必进”项目每个环节都在线上进行,并对接现有监督平台,引入大数据分析,进一步落实放管结合要求。要全程留痕、永久可溯。构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中心,解决因信息不公开、不聚合、不对称而产生的监督失效、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问题,切实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以新举措推进优质服务。在“服”方面,通过电子招标投标增加信息的获得渠道,更通过线上平台为各市场主体提供各类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在核心环节:把握导向,创新监督方法
着力创新立体化、多元化监督方式,打造系统监督体系,构筑立体监督体系入手来破解监督难题。
(一)以时间轴为基准,纵向建立动态监督
动态监督主要分为在线监管、在线直播、电子见证、社委监督。通过一切行之有效的手段,将监督工作做好做实,在职能范围内,事事监督,时时监督,无缝监督。要打造一条旨在打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暗涌的监督生态链,通过人员靠前,设备跟上,发动社会,把公共资源交易的各个环节都纳入到监督轨道上来,既不越位,但更不缺位,最终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体系内形成监督闭环。
1.在线监管。在做好交易服务的基础上,将交易平台与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对接,协同实现“互联网+监督”,将开标等关键环节的视频音频实时推送,将交易全过程数据实时交换,运用科技手段,让行政监督部门实现实时监管,在线全程进行监管,扩大监督效益。
2.在线直播。通过技术实现与现有的开标室监控系统对接,通过开标室的监控摄像、拾音器等设备,将开标室的全部视频、音频全面推送到门户网上在线展示,面向交易现场的交易主体及社会大众,增加交易透明度。
3.电子见证。全面实施电子招标投标,有效推进电子监督。着力开发电子见证模式,建立电子开评标系统、专家入场管理、门禁管理等系统,实现系统无缝对接。对专家实行物理隔离,见证人员、招标人、监督部门在监控室、电子见证室等评标区域外通过数字语音系统实时对开评标过程进行见证或监督。按照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条例和交易中心监督服务标准,加强交易现场的管理,保存交易的视频音频资料,开展专家考评和项目评估,记录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现场动态监督,
4.风险防控。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交易廉政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以无情的电脑替代有情的人脑。按现行制定的交易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定期组织检查,有效进行防控,防范于未然。同时,对现行风险防控方案进行有效论证。在中心网站设立举报投诉平台,结合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强化防患措施,提升防控效力。
5.社委监督。进一步扩充原住建厅的监委库人员,建立社会监委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及法律等方面的专业权威人士加入监委,聘请他们重点对重大项目、交易服务质量进行项目见证、监督检查,确保公平公正性,产生更大宣传效应。
(二)以部门职能为基准,横向建立联合监督体系
横向监督体系包括行政监督、电子监察、联合惩戒、社会(舆论)监督、大数据监管。
1.行政监督。实行部门联动,有力促进行业综合监管。全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者应主动作为,打通前中后,打通部门壁垒,整合监管部门力量,立足岗位职责,协同作战,筑牢抓实。要完善行政监督、行业自律机制。创新电子化行政监管,依托“互联网+”,实时动态监督交易全流程,及时受理各类投诉举报,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2.电子监察。运用电子监察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实行同步全程监控。对整个公共资源交易的关键流程与环节、工作效能和重要现场等进行实时监察,对行政监督等部门实施有效的政务监督。实时察看数据,并发出督察信息,自动预警,提示督办处理,进行绩效测评,确保交易依法、廉洁、高效。
3.联合惩戒。健全招标投标市场主体信用诚信体系和联合惩戒长效机制,结合《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的实行,整合行政监管部门的力量,有力开展联合惩戒,不定期对招投标领域不良行为记录主体、围标串标、失信黑名单等进行集中公布,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是要让违法者产生痛感,形成强大的震慑,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罚”。
4.社会(舆论)监督。联合监督另一重要手段就是发动社会舆论的监督。公共的监督权完全可以更多地让渡给社会,尤其是媒体等公共平台,权力只有置于阳光下,才能更安全地运行。
要全面开放交易中心交易服务平台,公开公示交易主体信用信息、开评标信息;充分利用曝光台采集和发布交易不良行为;在政务网、新湖南、红网上推介交易服务平台,设立曝光栏目,与国家交易服务平台对接,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增加社会公信力。
5.大数据监管。主要从交易关系、交易价格、交易异常等主题对数据进行监管分析,充分利用这些数据,有力分析是否存在围标、串标,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操作。认真开展汇总统计及决策分析,创新应用交易大数据,助力提升交易中心党组和政府的决策能力,促进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发展。
三、在目标环节:凸显责任,创新监督实效
最终成效才是检验工作的标准。监督服务工作一定按省委书记杜家毫的指示,努力在创新效率上见到成效、走在前列。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
(一)学法挺纪。监督要求在提高,服务手段在更新,提高履职能力,必须加强学习。要通过开展案例解剖、专题研讨、体会交流等活动,学法挺纪,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与之并行的,还包括业务知识的学习。
(二)履职公开。搞好监督服务工作,要制度先行,协调有力,督办有效,服务到位。任何领域,阳光之下无新鲜事,在履职过程中,要最大限度公开、公平、公正,通过建立健全对内对外公示制度、服务承诺制度,方便群众,接受监督,提高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达到行政管理公开化。
(三)提高效能。公共资源交易部门既要有行政部门的规范和严谨,也要学习企业和服务业的办结、服务效能,将每项监督服务工作第一时间落到实处,时时有人服务,事事有人负责,件件限时办结,最大限度提高监督服务效能。
(四)责任倒追。要再造标准交易流程,规范履职服务行为,严格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制定了交易中心监督服务标准,开放服务质量评价窗口。实行履职行为责任捆绑,建立责任倒追制度,加强内部自我监督,一旦出现问题,不袒护,不迁就,绝不避重就轻,绝不手下留情,实行层层追究,坚决处罚到位,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作者:卓锦霞(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服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