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顶层设计的逐渐完善和地方实践的探索创新,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掀起新一轮浪潮。交易平台怎么建?具体业务谁来管?统一平台对政府采购有何影响?平台运行中的诸多问题,又该如何破解?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一个提供信息服务的平台。这就涉及到两方面的问题。第一,交易活动是否必须在这个平台上完成?第二,平台对于最终完成交易负何种责任?如果平台本身的安全性有问题,影响了交易过程的公平性和最终成交效益,那么,平台承担什么责任?因为所有电子平台的安全性和服务效能都存在缺陷,几乎难以找到没有缺陷的电子数据交换平台。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涉及交易双方的重大利益,还涉及参加竞争者或者潜在中标人的平等竞争权。所以,需要在统一平台的法律责任方面进行研究并作出规定。
另外,我们还应看到,由于技术条件的改善,统一的交易平台将使原来制度的优点得到充分发挥,同时也可能放大原来制度的不足和缺陷。统一的交易平台带来很多变化,更多的信息将被公开,更多的人来监督交易过程,这对相关制度的改进提出了更高要求。比较而言,原来分散的按照行政系统和层级进行的交易,发生的效果也是局部的、个别的和分散的。尤其是原来制度设计中的问题,执行人员可能出于责任感,采取了事实上的限制措施,影响和结果较为有限。现在各项交易活动进入统一平台,都用同样的方式和方法来执行,既可以把制度中好的因素发挥到位,也可能使制度中不成功设计的问题更加明显。在建立统一交易平台、提供服务的时候,还应考虑制度的改进是否要同时进行。
政府采购价格偏高,有合理的因素存在,也有大量不合理的因素。进入统一交易平台以后,不合理因素的作用也会放大。政府采购直至现在仍未建立成本约束机制,其价格确定仍主要依靠现场的竞争性交易,缺乏成本计算和约束,因而价格抬高是难以避免的。在统一信息平台下,由于公开所造就、所推动的公正、公平交易,也有可能放大原来制度的缺陷,统一的决策不一定全是优点。
于安(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