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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专家管理提升采购绩效

  •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
  • 时间:2016-08-09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是政府采购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在政府采购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河北省沧州市已建立了基本的政府采购专家管理制度,政府采购专家规模逐年增加、素质不断提高,对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益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随着政府采购事业的深入发展,专家管理也暴露了种种问题,如专家数量不足、水平参差不齐、作用发挥不足、培训考核机制不完善等。

  问题分析

  在实际工作中,专家管理存在如下问题:

  政府采购专家库“重建设轻管理”

  目前,沧州市专家管理工作以征集新专家、抽取使用评审专家为主,对专家的培训、考核等不足。在专家培训上,培训方式较为落后,以传统的会议培训方式为主。随着政府采购专家的增多,会议培训也面临着组织难度大、参会专家不足等问题。在专家考核方面,尽管建立了相关考核制度,但考核标准的设置有待进一步细化完善,且考核制度落实不到位,很多代理机构不及时反馈考核表,即使反馈了也存在敷衍了事、统统“评好”的现象。总之,考核制度尚未发挥应有的激励和制约作用,难以针对考核情况实现对专家的分等级管理。

  专家数量不足

  政府采购专家不足表现在以下三点:一是专家总量不足。沧州市目前共有专家603人,2015年沧州市政府采购规模为30.51亿元,全年政府采购项目1482个,与政府采购规模和项目数量相比,政府采购专家人数在总量上相对不足。二是专家“结构性”不足。现有专家库中货物类专家265人,工程类专家270人,服务类专家68人。我市政府采购项目以货物类居多,近年来,随着政府购买服务的大力推行,服务类项目也日益增多。在实际工作中,货物类项目多且种类繁杂,货物类专家使用频繁,个别货物类专家甚至成为“评霸”,特殊货物类项目也存在专家不足问题;服务类项目专家稀缺,甚至找不到相应专家;工程类项目金额较大但项目数量不多,工程类专家较为充足,也有个别工程类专家基本不参与评标现象。三是专家“地域性”不足。沧州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市本级专家429人,县区专家174人。县区专家相对不足,有的县区专家是个位数,有的县区甚至无专家。县区若频繁使用本地专家,专家的信息易被相关供应商熟知,产生隐形利害关系和专家的违法违纪问题;若频繁使用异地专家,专家的使用成本过高。

  专家作用发挥不充分

  根据现有的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专家发挥的作用有多种。除了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评审外,还包括对确定采购需求提供咨询意见、对采购文件出具论证意见、书面推荐供应商、参与项目验收工作等。然而目前,沧州市政府采购专家基本以项目评审为主,一部分专家参与复杂项目的论证和验收工作,较少数的专家参与采购需求的确定和推荐供应商工作。

  此外,在评审环节,还存在“专家不专”、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原因有如下几点:一是部分特殊专业专家缺乏,只能抽取相近专业的专家,造成了专家专业水平的不足;且部分专家存在着法律知识欠缺、评标经验缺乏、道德水平不高等问题。二是采购文件尤其是项目评分标准制定的不够客观,评分标准的细化和量化程度不够,主观分数比重过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专家自由裁量权过大。三是专家的责任追究力度不够,对专家的评分缺乏外在的监督制约机制,处罚力度偏小。

  对策研究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完善专家管理,建议从以下方面入手。

  利用“互联网+”,推动信息化建设

  电子化采购是政府采购发展的趋势。规范专家管理工作,也应借助于互联网。在大力推动政府采购电子化的进程中,要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专家管理网络平台。在专家录用上,可实行个人网上注册申报制度,财政部门在网上审核;在专家抽取上,推广网络系统抽取,通过电子信息技术,保证专家抽取的随机性、保密性;在专家使用上,可逐步推广网络远程评标制度;在专家培训上,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在网上发放培训资料,加强入库前培训和日常培训工作;在专家考核上,一方面实行申报考核制,专家入库前参加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入库;另一方面实行专家评审考核制,制定专门的考核办法,设置详细可量化的考核标准,利用网络实现一项目一评价,一年度一考核。此外,还可建立专家电子档案,记录专家的基本信息、培训考核、奖惩等信用情况;对专家进行分等级管理,并将专家的考核结果、等级管理与奖惩机制相结合。

  加大专家征集力度,实现专家库共享使用

  针对专家总量不足,尤其是特殊专业专家不足的问题,要继续加大征集力度,扩充现有专家库。对于新增项目,尤其是服务类项目,要及时更新专业类别,积极吸纳新型专业人才。在征集标准上,破除“唯学历论”“唯职称论”,增加对专家工作经验、技术能力的考察,吸引更多岗位一线人才进入专家库。在专家库的共享使用上,在市县共享的基础上实现省级专家库共享使用,进而实现全国专家库的共享使用。同时,利用网络技术,试点推广远程评标,解决专家分布地域性不平衡的问题,尤其是满足县区的专家使用需求,降低专家使用成本。

  充分利用专家资源,积极发挥专家作用

  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变革,就要加强政府采购前期需求和后期验收的管理。为实现这一目标,可积极发挥专家的多元化作用,将专家的作用前移和后移。在前期采购的需求确定、采购文件论证和后期项目验收阶段,均可邀请专家参与,让专家对需求标准、项目质量等把关,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

  在评审阶段,可利用多种方式保证评审质量,解决“专家不专”问题。一要加强对专家的培训,尤其是对政府采购政策法规、评标办法的培训,提高其评审能力。二要科学设置评分标准,量化、细化评分标准,增加客观分比重,尽量减少专家的自由裁量权。三是可适当公开专家评审分数,增加对专家评分的外在约束力,也可尝试向未中标供应商公开未能中标原因,一方面减少质疑投诉率,另一方面提高供应商的投标能力。四是加大专家问责力度,要求专家独立给出评审意见并说明打分依据,对问题专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进行通报,维护评标活动的严肃性。(曹蕊 河北省沧州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