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四部门联合出台《北京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这是北京市首次针对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制定相应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两年。
近年来,北京市有形建筑市场招投标工作保持高位运行,建设工程评标专家队伍日益扩大。全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六千多人,占全市各类评标专家总数的60%。同时,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仍然存在专家管理权责分离、政策法规不够完善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招投标活动的有序开展,更有可能给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带来潜在风险。《办法》旨在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评标行为,维护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实行周期动态监督管理 实时监管违法违规行为
在评标专家的一个聘期内,按照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情节轻重及当事人主观过错大小等因素对其进行差别化记分管理。对其行为设定了1分至24分的记分规则,并对于法律法规明确禁止、严重影响评标活动的严重违规行为,设定了违规一次即扣24分的“一票否决”机制。
多部门联合监管 跨部门联动查处
根据评标专家累计积分情况,市住建委、市园林绿化局、市人力社保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累计积分达到一定分值评标专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有效实现“一地查处、多部门联动”的专家综合管理机制。
细化监管记分标准 明确违法违规行为
将现有法律、法规中涉及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的条款进行梳理,结合评标专家日常评标活动中暴露的常见问题,将其归纳总结为“评标纪律、评审质量、公正履职、其他”四大类、33种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并在附件“北京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动态监督管理记分标准”中明确。
建立“记分平台” 实现差别化管理
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评标专家在建设工程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量化和记录,对累计积分达到不同分值的专家,实行自动报警,提示监管部门采取约谈、警告、暂停评标等相应管理措施。
《办法》的出台将有效促使评标专家加强自律、加强诚信建设;对规范和约束评标专家的行为、引导评标专家认真履职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推动招投标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