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近日印发通知,决定对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政府采购项目专项治理排查开展自查“回头看”活动,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该通知明确,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自查“回头看”检查时间为2016年1月29日—2016年2月19日。从2月下旬开始,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政府采购项目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江西省财政厅还要求,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回头看”工作,对照各自职责任务,在前阶段自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准确理解把握专项治理各项政策和要求,认真、仔细、客观地对项目进行再梳理,对问题进行再查找,对情况进行再确认,对发现的问题,要如实按要求填写上报,并逐项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和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和项目排查取得实实在在效果。各地、各部门必须在前阶段自查基础上,根据此次自查“回头看”检查中的情况,重新填报《采购项目自查自纠基础情况表》、《政府采购项目汇总表》,并于2月19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采购项目自查自纠基础情况表》、《政府采购项目汇总表》上报。其中:省直单位表格由主管部门汇总后报省财政厅;各设区市及所辖县(市、区)表格由各设区市财政局汇总后报省财政厅。自查“回头看”检查结果与自查结果一致的,可不再另行报送;逾期未报送“回头看”材料的视为维持原来上报结果,作情况无变化处理;未报送专项治理排查自查材料的视为瞒报处理,并按有关要求报送省纪委。
此外,江西省财政厅还强调,对自查“回头看”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对不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排查工作,填报并报送相关资料的,在下阶段省里组织的重点检查工作中将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发现的问题从严处理;对在自查“回头看”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回避问题、抵制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的,一经发现,省财政厅将把有关材料向省纪委报告。
据了解,江西省各地各部门此前对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政府采购项目开展了自查工作,绝大部分地区和部门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开展了自查工作,能够及时报送相关资料,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进行了整改,提出了整改措施,但也存在重视程度不够,未按规定的要求报送材料,项目和问题存在漏报和瞒报等一些不容忽视情况和问题。针对前期自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江西省财政厅决定对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政府采购项目专项治理排查开展自查“回头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