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曹红
摘要:电子招投标的发展前景看好,但也体会到这个新生事物成长之艰难,对于平台运营、使用与推广、连接与共享等方面存在的瓶颈,尤其有切肤之痛。只有突破这些瓶颈,企业建设的电子招投标平台才能发挥出它们最大的效益。
关键词:电子商务、瓶颈、资源共享
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发展到今天,应该再没有人会漠然到忽视,或者顽固到否认电子化这个趋势。互联网对各行各业所做的深刻改造,如今也正在招投标这个领域发生。
某汽车集团看到了这个变化,于是迅速行动,在2014年初启动电子招投标平台的建设,并且只用66天就完成了平台的设计和开发,创造了我国集团型企业建设电子招投标平台的新记录。我们的平台已于2014年6月6日上线投运,它是我国汽车行业第一个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包括业务管理、运营管理和网上交易三个部分,基本覆盖了招标公司业务执行和业务管理的方方面面。
在平台投入运行整整一年之后,我们更加坚定地看好电子招投标的发展前景,但也深刻体会到了这个新生事物成长之艰难,对于平台运营、使用与推广、连接与共享等方面存在的瓶颈,尤其有切肤之痛。只有突破这些瓶颈,企业建设的电子招投标平台才能发挥出它们最大的效益。
一、功能与运营
平台要支持招标机构完成与招标代理业务相关的几乎全部活动,功能的重要性可想而知。我们选择的是具有一定实用性的产品,因此平台功能在总体上能够很好地支持我们完成招标项目的管理和执行。然而,平台仅仅具备完善的功能还不够,还需要在运营上面多下功夫。
1.招标文件模板
招标文件的模板化,是实现招标投标文档的结构化和数字化,进而实现数据处理自动化的基础。如果不采用模板化管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编制就无法做到结构化,于是在评标时就比较难以实现数据的自动化处理,进而积累下来的数据也很难得到比较深层次的应用。
某汽车集团目前还只做到对少部分项目实行模板化管理。我们采取的策略是逐步整理,整理好一类应用一类。
由于招标采购标的类型很丰富,而整理模板是一个非常专业又非常耗时的工作,需要投入公司经验最丰富、水平最高的一批业务人员,有时还需要借助外脑的力量,不能仅仅依靠某一家公司的力量,因此比较好的做法是根据20/80法则,对出现频率较高、中标金额较大的项目和标的类型先行整理,其他类型的项目逐渐推进。
另外,既然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我们也没有必要孤军奋战,所有的模板都靠自己公司的力量完成,而是可以采取外包、众包和共享等方式灵活进行。
2.清标和评标规则
电子招投标的一大好处,是能对数据自动进行处理,这在施工招标项目当中的清标和评标环节尤其有用。在传统纸质模式下,由于工作量太大,真正按照要求做清标的人很少,这就给不平衡报价留下了隐匿空间,容易造成后患。
我们感觉电子招投标系统在清标、评标方面的作用目前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究其原因,是系统只能按照既定的规则进行数据处理,既然要求系统自动完成清标或者部分评标工作,那就必须制订出一整套清标规则和评标办法。然而,由于清标规则和评标办法通常会随项目的具体类型有所变化,因此同样需要一个比较长的时间,才能让清标规则和评标办法变得比较完善。
除此之外,招标项目经理、评标专家和投标人等系统用户,都需要一个学习和适应过程,因此培训也是平台运营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使用与推广
大部分人对新生事物或多或少都有一些疑虑,因此电子招投标平台建立起来之后,还会面临使用和推广的问题。从我们的实践来看,目前最需要突破的是招标人对待电子招投标的态度。
很多招标人对电子化招标如今还存在一些模糊的、不正确的认识,导致他们抱有一定的防范心理。电子招投标有很多好处,可以说它是一件让各方受益,不损害任何人利益的大好事。电子招投标有利于促进公平、公正、公开,使得招标投标的全过程可以永久追溯,从而提高招投标的透明度,激发更加充分的竞争,但正是因为这种透明和竞争,让一些招标人心存顾虑。
例如当一个招标项目采取公开招标且委托金额较大时,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可直接网上购标,那么必然会有一些不熟悉的投标人参与竞争,这在无形之中会给招标人带来不可预见性的风险,招标人想要的必然是那些性价比高又不具备风险的投标人。由此可见,招标人心中的顾虑都是客观存在的。
招标人在很多时候希望招标过程相对可控,害怕有一些自己无法掌控甚至无法预测的事情发生。说白了,很多时候就是希望意向投标人中标。不可否认,招标人与投标人共谋的现象的确存在,但更多的情况是招标人害怕中标人不如原来的“意中人”,给生产经营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往小讲,损失的是招标人,往大讲损失的是国家。抱着这种顾虑的招标人,一听可能吸引更多投标人参与,就会想尽办法避免使用电子招投标。
要消除招标人的疑虑,首先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做好沟通工作,特别是要讲清楚电子招投标并不是自动招投标,它没有改变各方当事人的角色和权责,系统不会削弱评标专家的作用。
其次,电子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也要从技术的角度来考虑如何识别和应对这些风险,当然这里也要考虑传统纸质招投标应如何来识别和应对这些风险。
从制度层面来看,政府各有关部门不妨出台政策,敦促具备条件的政府单位、国有企业加快使用电子招投标,甚至为此划定最终期限,从而为电子招投标的应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谈到政策,目前困扰电子招投标平台建设运营单位的一个问题,是能不能收费,向谁收费,以什么标准收费。政府如果能够出台更加明确的指导性文件,对于提高平台建设运营单位的积极性会大有帮助。
三、连接与共享
前面谈到的全部是单个平台所面临的问题,电子招投标作为电子商务在招投标领域的应用,如果能够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通,那么就能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1.资源共享。
招标投标实现全流程互联网操作之后,各方当事人无论身处何方,相关活动都是在互联网上开展的,因此地理上的集中也就失去了意义。实现电子招投标之后,至少有两类资源是可以在更大范围内共享的。
第一类资源是评标场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管理上的要求,评标还必须在受管理的环境下进行,于是很多招标机构都建有带视频监控的评标场所。不难想见,实行电子招投标平台的机构都有必要同步使用监控系统,如果每个单位都去建设带有评标终端、视频监控设备的评标场所,实在是一个莫大的浪费。对于那些跨地域经营的招标机构,完全可以借用当地招标机构的评标场所,而不是全部自建。
显然,如果全国各地的企业和政府的监控系统实现互联互通,那么评标场所就能共享共用,于是设备的使用率就能大大提高,从而减少不必要的投资。这对于推动电子招投标的更快发展,也会大有帮助。
第二类资源是评标专家。既然评标都是在电子招投标平台上进行,而且评标场所也可以就近使用,那么评标专家就不必再局限在某一个狭小的行政区内选择,完全可以实现跨区域打通使用。这样既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上评标“常委”,又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寻找更加优秀的评标专家,从而更好地发挥招标这一采购形式的作用。
评标专家共享这项工作,在现阶段很难由某个企业或者民营机构来推动,如果政府和企业的监管部门在这个方面出台鼓励政策,探索建立一个在全国范围内打通使用专家的技术平台,那么对我们招投标代理行业来说,真是善莫大焉。
2.互联互通
目前已有一些企业的电子招投标平台建成,政府交易中心建设的也不少,然而这些系统都是一个个的孤岛,彼此“老死不相往来”。
非常显而易见的一个问题,是CA证书不能互认。如果一家企业同时是20个公司的供应商,这家企业可能需要买20把CA证书,而且这20把证书不能混在一起使用。这对于供应商是一个新的负担,就整个社会而言会造成资源的浪费。
另外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工具软件的兼容性,尽管《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有规定交易平台不得绑定工具软件,我们在建设电子招投标平台时也尽力避免这一点,但事实上很难做到对所有工具软件都能同等友好地兼容,这既给投标人的组价造成不便,也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清标和评标带来麻烦,同时还增加了电子招投标的总体应用成本。
当然,最突出的问题还是企业电子招投标平台与政府监管的对接。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监管部门还没有建设系统,这时就不得不使用纸质文件;二是监管部门建有系统,但没有对企业交易平台开放,企业必须登录监管系统去做数据录入等操作。无论是哪种情况,都意味着企业的重复劳动。
还有最后一个不那么迫切,但对于电子招投标发展意义重大的问题,就是企业电子招投标平台之间没有联通,彼此之间不能共享资源和数据,用互联网行业流行的话讲,就是没有实现“连接”,因此也就没有所谓的网络效应。如果有一种合适的连接机制,那么本文开头提到的招标文件模板、评标办法的共享,都不会成问题。另外,单个企业的数据固然可以派上用场,但如果把更多企业的数据集聚到一起,形成真正的大数据,那么应该能够发挥出更大的价值。
这些瓶颈如果一一得到突破,那么企业电子招投标的发展就能迎来质的飞跃,把我国的招标投标带入一个全新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