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文爱军
一、国内电子招投标现状
中国电子商务行业近年来持续保持高速发展态势,以2013年统计数据为例,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达10.2万亿,同比增长29.9%。其中,B2B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达8.2万亿元,同比增长31.2%。电子商务不仅已经逐步改变了企业的商务经营模式,而且正在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据有关资料显示,未来10年我国将有70%的贸易额通过电子交易完成。作为B2B电子商务的重要内容,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也将如此,企业对电子商务的适应能力决定着企业发展的未来。
电子商务经过12年的发展,电子商务服务商及用户群体发展壮大。我国B2B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达12,000家,同比增长5.7%。中国B2B电子商务服务商的营收规模约为205亿元,同比增长28%。国内使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中小企业用户规模(包括同一企业在不同平台上注册但不包括在同一平台上重复注册)已经突破1900万。
电子招标投标主要涉及和运用的是电子商务的技术手段和操作方式,伴随着电子商务快速增长的同时,招标投标市场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招标代理机构达到了6000余家,年招标项目达到340余万条,其中电子招标投标占到近一半的比例,各类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由政府、协会、企业等不同主体大量建设,在满足专业化需求的基础上,有利于促进竞争。但由于不同交易平台之间信息资源不共享、操作系统不兼容、技术存在壁垒,导致市场分割、资源浪费和监管不力等问题,影响电子招投标作用的进一步发挥。电子招标投标的持续健康发展,对实现资源共享、打破技术壁垒、提高交易透明度、加强信息集成等提出了迫切要求。
二、“互联网+”对招标采购的影响
2015年7月初,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互联网与招标采购的结合促进了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产生,使招标采购模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国家相关政策的颁布和先进信息技术的支撑,使得电子招投标迎来了发展的春天,电子招投标将逐步实现采购资源的整合,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
(一)国家政策法规的颁布,为“互联网+”招标采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标投标技术规范》已经颁布实施,明确了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建设内容,为开展“互联网+”招标采购提供了完善的法律依据,推进了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迅速、健康的向前发展,也消除了各需求单位对电子采购在合规性、合法性方面的顾虑。下一步《电子招标投标检测认证规范》也即将颁布,为规范数据、互联互通打下基础。
(二)先进信息技术的支撑,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广泛应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先进电子商务信息技术的不断革新,使得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化解决方案日臻成熟,而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有利于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杜绝人为干预,又更进一步推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应用的深度和广度。
(三)海量数据的互联互通,为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全社会对采购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提供了有效的抓手
在“互联网+”背景下,多样的信息入口,海量的数据传输为数据共享融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开放采购数据资源,实现采购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有利于推动全社会对采购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三、“互联网+”招标采购的新特征
形成公共服务平台、交易平台、监督平台互联互通的电子招投标生态圈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电子招标系统根据功能的不同,分为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也对上述各平台应管理的内容、履行的职责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而其中最重要的公共服务平台则是满足交易平台之间信息交换、资源共享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的核心平台。形成交易平台提供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共享、融合、分析数据、监督平台应用数据的“互联互通”电子招投标生态圈
电子招投标的全流程贯通与集成
目前许多“电子招投标平台”,实际只是完成了招投标资料电子传递,许多环节还需要大量的现场参与和人为操作,无法实现真正的透明、公开、公正,投标人的投标成本也依旧居高不下;未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能够将招标采购计划、项目准备、招标文件结构化生成、公告发布、离线投标、在线开标、结构化评标、智能辅助授标的全流程实现电子化,杜绝招投标过程中的人为干预和黑箱操作,同时能够与相关的管理系统(如ERP系统、合同管理系统)紧密集成,实现采购需求、物料信息、供应商信息、合同信息的集成共享和数据分析。
实现跨行业应用,能够快速上线运行
随着《电子招投标技术规范》、《电子招标投标检测认证规范》的持续推行,具备通用性和开放性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产品将会广泛推广,可以满足不同行业招投标的需要,通过采购业务类型和采购方式的设置,业务组件的灵活配置,非常便于在不同行业进行快速实施,节省了用户的大量成本,这将改变现有传统电子招投标平台的建设实施方式。
大中型企业独立系统与中小型企业云招标并存
大中型企业对自身电子招投标的功能需求将会更广泛,更深入,大中型企业将根据自身采购的特点和自身业务发展的实际要求,独立建设并运行本企业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将广泛应用基于云架构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照“架构即服务、软件即服务”的商业模式,可以让中小企业在建设、运维零投入的情况下,快速实现电子化招标采购,解决了中小企业软硬件费用不足以及运行维护人员不足的困境,激活了中小企业电子化招标采购的需求。
四、“互联网+”招标采购下一步发展思考
“跨界融合、连接一切”是“互联网+”的核心思想,“互联网+”招标采购下一步发展将通过跨界融合实现招标采购与其他系统的数据共享,连接一切实现各平台互联互通,实现数据的分析和应用。
(一)通过跨界融合,消除信息孤岛
人类社会的各项活动都与信息(数据)的创造、传输和使用直接相关,信息技术的不断创新,都是在逐渐打破信息(数据)与其他要素的紧耦合关系、增强其流动性,以此提升使用范围和价值,最终为社会、经济服务。
在“互联网+”的新环境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照“技术创新、优化流程、规范程序、专业运营、统一标准”的原则,一方面要进一步优化完善交易平台自身的功能,以满足招标采购业务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要实现与其他系统的集成,改变过去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孤岛的格局,实现跨系统、跨平台招标采购信息融合,开创数据共享应用的新局面。
(二)通过连接一切,实现大数据应用
信息(数据)成为独立的生产要素,历经了近半个世纪的信息化工程,信息技术的超常规速度发展,促成了信息(数据)量和处理能力的爆炸性增长,人类社会也因此进入了“大数据时代”。
结合目前国家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计划,连接全国所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打破一切壁垒,开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与公共服务平台的集成,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形成三级招标采购数据中心,在此基础上研究招标采购大数据的应用价值,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1、企业级招标采购数据中心
依托企业级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汇集交易平台招标采购数据,运用数据挖掘方法建立数据分析模型,优化完善采购策略,为企业采购决策服务,提升企业智慧采购能力。
2、省市级招标采购数据中心
依托省市级公共服务平台,汇集本省范围内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数据,按照数据类型、数据周期等维度进行分析,为本省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3、国家级招标采购数据中心
依托国家公共服务平台,汇集全国所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采购数据,按照行业、类型、时间等维度形成采购数据资产,并开展大数据分析应用,为国家宏观经济提供决策支持,并为政府机构、行业协会、采购主体提供数据增值服务。
五、结束语
在“互联网+”大环境驱动下,招标采购业务横向要实现与其他业务系统的应用集成,纵向要实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省市公共服务平台、国家公共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打造招标采购全新生态链,为企业、各级政府、国家决策提供服务。
新时代、新技术、新机遇,伴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招标采购行业也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以全国招标采购行业中的顶层根平台——国家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代表的新事物、新体系,是对国家战略发展要求的积极响应,是对“互联网+”与招标采购相结合的重要实践,是推进国家招投标行业发展的核心力量,我们将迎来一个“互联、开放、透明、共享、融合”的有序竞争发展的招标投标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