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赵剑
一、背景综述与问题导出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现状比较外省市呈现出六大突出的特点,可概括为:“大、广、高、早、迟、弱”。一是交易量大。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全省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额达到7,400亿元,加上省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省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总规模接近万亿元,约占全省生产总值约六分之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的总规模的约四分之一强。二是项目涉及范围较广。我省市场开放早,经济总量大,各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频繁,交易项目种类繁多,涉及面广。以我省惠州市为例,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的项目已达50多种类。三是交易活动社会化程度较高。以政府采购为例,政府采购依法分为指定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和部门及分散采购。集中采购在政府事业性集中代理机构平台上组织实施,而列入集中采购仅是货物采购的有限商品品目,这部分仅占全省政府采购总规模的10-15%,而部门及分散采购的则约占85%以上,且这些交易分散在全省数量约近四百家社会中介采购代理机构或由采购人(采购单位)自行招标采购完成。从功能上说,因其基本都能完成政采交易活动的“信息发布、招标、开标、评标和产生结果”的全部交易活动的功能,都可视为“交易平台”。四是市场主体应用信息化手段交易较早且散。从我省调研情况看,我省市场化的交易平台早在10多年前就已开发,省内较大的政采和招标代理机构100%开发了电子化交易系统,但都处于分散开发、独立运营状态。五是与市场之适应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统一规范建设较迟。六是为民、便民、公开、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整体性建设相对较弱。
在此大背景下,特别是解剖近几年我省乃至全国发生在领导干部身上的重大的违法违纪的大量案例,很容易看到,涉及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出现的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的腐败发生率是最大、腐败风险点最高,因此而落马领导干部也最多。其中交易信息不公开,披露程度低、受众少,“阳光交易”难,最直接影响公平、公正交易。信息不充分的公开、信息化程度低造成的信息“孤岛化”和不共享、不互通,程序不规范,直接造成的另一负面影响就是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层级、纪检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都成了无从下手的大难事。而从政府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管和提供均等化、高效的公共服务的角度看,有三大不足:一是公共资源交易的规范化、法制化和标准化体系还没有完善建立;二是公平竞争、监督到位、严格问责的交易活动监控工作机制没有完善建立;三是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政府公共服务资源提供不足,均等化不够,服务效率不高。
二、应用“互联网+”的理念,解决问题的指导思路
2013年,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作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根据公共资源交易要求充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且具有受众广、提倡规范竞争、服务需要高效等显著特点,提出利用“互联网+公共资源”的理念,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加强和优化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一是充分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的政府建设的权威性、政务服务体系的系统性和成功运作的成熟性,专门在省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开辟创建“公共资源交易栏目”体系,以省政府建设的网上办事大厅为龙头,搭建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的信息化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即,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监督管理平台、信用管理平台、专家库系统等信息化网络平台。使建设“互联网+公共资源”事半功倍。二是围绕省政府在“三定方案”赋予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络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和“为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管理和运行提供指导工作”的职能和任务,积极推动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从实体性向电子化的转变;三是首先整合统一发布平台,再通过制定统一的交易规则、交易流程和交易规程,以及统一的监管标准、平台建设标准,在条件成熟时开发和推广全省统一使用的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软件、信息发布系统软件、信用管理系统软件及监管系统软件。力争打造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化全新格局。
三、推进“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规。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将严格执
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全国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总体规划》和《政府采购业务基础数据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技术标准,严格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信息化建设过程的相关采购工作。
(二)循序渐进。根据试运行、逐步完善、扩展功能等阶段的需要,遵循“统筹规划、适度超前、重点突破、分步推进、持续完善”的原则分步开展工作。
(三)专业服务。充分利用社会专业公司的资源,选择有实力、有经验、服务有保障的公司提供项目管理、软件开发、项目监理等专业服务,保证项目的建设质量、进度和运维水平。
(四)强化协调。充分与省级近30个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行业监管部门和21个地市交易平台进行沟通、走访调研,确保信息化建设思路、规划和编制需求等工作得到他们的支持和认可,保证建成后的平台、系统能顺利投入运行。
四、推进全省“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主要完成的工作
(一)根据广东省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发建设较早、市场化程度较高,而各平台信息化系统独立共存、自成系统的特点,我中心着力从统一规范的顶层设计入手,首先大力抓《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共资源交易栏目建设方案》的制定,先后主动联系和走访了30多个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召开全省首次信息化工作座谈会,达成共识。该方案经过3个多月、先后5次修改,已将最后的送审稿报出。省政府最后批准,将成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名符其实的“互联网+广东公共资源交易行动大纲”。
(二),顺利完成了信息化一期项目进入全面施工,目前已完成完成项目合同总投资额的78%。并已初步完成交易保障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监督支撑平台基础框架搭建和在网上办事大厅的实际布局.
(三)按中心信息化一期建设计划建设的“交易保障平台”,目前已基本完成“政府采购”和“公车处置(拍卖)”两项交易操作系统的开发,目前已可投入实战。同时也正在抓紧开发“代建项目工程招投标”“海域海砂交易”两个交易操作平台。
与此同时,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流转、交易平台作为进场集中交易项目的新亮点,积极推进省委农办、省农业厅主导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流转、交易管理系统的建设,向省委提出了平台建设的专业建议,为全省实现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流转、交易,打通统一规范的信息化网络创造有利的条件。为全面实行全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我中心与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制定了《关于全省全面实行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的通知》上报省政府,按照“有序推进、完善制度,规范衔接、加强监管”的部署。
(四)建设我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大系统中,“公共服务平台”是政府直接服务于所有的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广大当事人,为民、便民和利民,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集中体现。我中心将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作为平台核心建设内容,目前已初步完成平台接口规范编制;启动实施推进与成熟的省本级交易平台和地市综合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互联互通试点工作,已制定了全省交易平台信息公开统一整合发布的接口规范,并启动了推进与两个试点地市和两个省级交易平台及一个全国拍卖交易系统的信息公开整合对接;加强与国家发改委和中国招投标协会授权的国家级的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互动沟通,力求在全国联通需求对接上密切合作、先行推进;在省发改委的支持下,明确全省招投标评审综合专家库系统建设的管理和维护移交给我中心全权负责。我中心已制定了具体的接受移交方案,并借省发改委移交专家库系统的基础,着手编制全省综合专家资源整合建设和应用服务总体规划,为实现全省乃至全国评审专家“一网一库”标准化规范迈出了改革坚实的一大步。
五、下步我中心在建设“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体系的重点工作
(一)抓紧抓好栏目建设工作方案的落地,完成八项工作任务:确定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共资源交易栏目的办事事项、统一标准规范建设、进场交易一体化服务、信息资源公开共享服务、交易法规信息库、评审专家资源整合、信用体系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分析研究等八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与牵头协调行政部门沟通,细化实施方案,推动工作落实。
(二)抓紧抓好不断完善和拓展公共资源交易栏目的办事事项。逐步开通全省工程项目招投标、国有产权交易、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农村集体资源资产、挂牌竞价平台等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出台交易规则流程、技术标准和接口规范,着力推进省直已有专业交易和地市平台的系统接入。
(三)抓紧抓好探讨平台建设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运维模式。通过项目深化立项建设或者PPP模式,解决栏目功能完善、维护问题,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的重要抓手。
六、建议
应用“互联网+”理念建设的最关键的是要解决系统性、统一性和规范化、标准化的问题。建议在国家层面上加强“顶层”设计和规范,制定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互联网+”、大数据的发展战略和大系统建设大纲;加快出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运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各机构的权、责、利;大力推进“互联网+交易”共建共享的标准化体系和运行机制建设。